东方风来满眼春。1992年1月,邓小平同志南巡再次视察深圳并发表重要谈话,改革开放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信念驱使下,深总院的前身单位积极应对,进一步完成机构管理改革。5月26日,深总院在机构编制体制上实行“院-分院-设计室”三级管理和院、分院二级核算方式,下设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新技术推广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均为正处级事业单位。1993年7月9日,深圳市建筑设计院更名为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原第一、第二、第三设计分院分别更名为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第一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第二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第三设计院。新机构带着新气象,迅速加入新一轮的城市建设热潮。1997年6月27日,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更名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为后来开展学术研究、提升专业水平做好准备。
这一阶段,深总院的重要成就可以从内部建设和外部输出两个方面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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