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追究到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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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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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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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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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计成”(ID:jicheng-0102)。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从2017追究到了2021......
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
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计成”(ID:jicheng-0102)。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