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工作1年,支付上年度1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每人另加6个月择业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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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共陇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陇南市2020年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陇编委发〔2020〕)5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于2020年7月8日向市委编办上报了《陇南市交通运输局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陇交党组〔2020〕16号)的请示,7月10日陇南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陇南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陇南市交通运输局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批复》(陇事改办〔2020〕1号)对改革方案进行了批复。2021年5月,陇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撤销陇南市交通勘察规划设计院后,市交通运输局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批复的《改革方案》中的改革路径方式、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内容积极与市国资委、市国有企业协商并咨询单位法律顾问(阶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认为设计院没有能够经营项目的任何资质,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承接项目。近三年经营利润均为负值,仅靠单位现有资产维持现行人员工资发放,不具备报批国有企业的条件。2021年6月17日市交通勘察规划设计院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宣布了市编委撤销陇南市交通勘察规划设计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宣传解释了改制相关政策。为了确保改制工作稳步推进,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逐个进行谈话交流等方式,向涉改人员解读改制政策,倾听个人诉求。但部分聘用人员要求安置在陇南市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就业。为此,2022年3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在听取改革领导小组对设计院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后,研究决定:设计院聘用人员采用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方式对现有在册聘用人员进行安置。即:按照聘用人员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上年度1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每人另加6个月择业期补助。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截止日为4月30日,5月1日至10月30日为聘用人员择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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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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