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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德国双立人”公众号推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经营者为了推广移动客户端、招揽客户、提高知名度、获取流量、提高点击率等,附带性地提供物品、奖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属于本规定所称的有奖销售。”的规定,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有奖互动赠送产品的行为,属于有奖销售。
当事人在上述有奖销售活动中未公布中奖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资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的规定。
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据了解,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969.37万美元,其大股东为德国双立人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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