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只能通过个人的主观认知来掌控色彩审美?”——伊顿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是否只能通过个人的主观认知来掌控色彩审美?”——伊顿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书摘

《伊顿经典基础设计教程》约翰内斯·伊顿


本文摘自伊顿所编著《伊顿经典基础设计教程》之《色彩艺术》一书中序言的部分内容
《伊顿经典基础设计教程》(《色彩艺术》《造型基础》)是包豪斯设计理念的精华,是伊顿再包豪斯任教期间必修基础课——色彩课与造型课的内部讲义,也是伊顿作为艺术家、教育家的毕生心血。
约翰内斯·伊顿(1888-1967)瑞士著名的色彩大师,表现主义画家、设计师、设计理论家、艺术教育家,是现代设计基础课程的创建者。伊顿是包豪斯学校的教员,是最早把现代色彩体系引入现代设计艺术教育的教育家之一。1919年,伊顿到包豪斯担任形式导师职务,倾其毕生精力编著了色彩和造型领域的经典教材《色彩艺术》《造型基础》,对包豪斯的发展乃至后世的整个基础设计教育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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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正如印度古老的《吠陀经》告诉我们的那样:“跟随书本和老师学习就如同乘着马车旅行。······但是马车只能在铺好的大路上行进,当一个人坐着马车抵达了大路的尽头,离开马车后就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继续前行。”
在这本书中,我会尝试建立起一个有用的“交通工具”,帮助所有对色彩艺术感兴趣的人们。当然,一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乘坐马车,走那些没有铺砌的偏僻小路。但是这样他的进步就会变得缓慢,同时旅途也会是危险的。所以,如果想要实现远大的目标,人们最好选择先乘坐马车,以便能够迅速、安全地行进。
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许多学生帮助我找到了可以使用的相关资料,在此我对他们表示感谢。本书所要建立的学说是一种起源于画家的经验和直觉的美学色彩原理。要知道,艺术家与那些研究物理或化学的科学家是不同的。对于艺术家来说,视觉效果才具有决定性意义。同时,由于色彩效果是从观察者的视角出发的,因此本书中添加了很多彩色图版作为辅助说明。然而,我也知道,最深刻、最真实的色彩效果是肉眼看不见的,唯有透过心灵才能感受到,其中的精髓已经超出了概念化的公式所能表达的范畴。
对艺术家来说,在美学领域中是否存在着通用的色彩原理和规律?是否只能通过个人的主观认知来掌控色彩审美?学生们经常会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而我的回答也总是一样的:“如果你能够在对色彩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创造出杰出的色彩作品,那么这种“一无所知'就是你的方式;但是,如果你做不到,那么你就应该寻求相关知识的帮助。
如果个人的艺术基础较差,应用这些原理和规律是最合适的。但是,个人的艺术基础变得扎实、深厚之后,各种色彩问题将会迎刃而解,就好像你本来就知道答案一样。
通过对那些伟大的色彩大师的深入研究,我确信他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套独特的色彩科学体系。对我来说,歌德(Goethe)、伦格(Runge)、贝佐德(Bezold)、谢弗勒尔(Chevreul)、赫泽尔(Hölzel)的理论都是无价的。
我希望能够通过这本书解决许多色彩问题。我不仅要详细阐述色彩的客观原理和规律,还要探索和研究色彩的主观性偏好,因为它涉及色彩评判领域中的个人品位和偏好问题。
我们只有通过学习并掌握客观规律,才能够从个人的主观性束缚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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