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豪斯的色彩课

包豪斯的色彩课

书摘

《伊顿经典基础设计教程》约翰内斯·伊顿


本文摘自伊顿所编著《伊顿经典基础设计教程》之《色彩艺术》一书中关于后记的内容
《伊顿经典基础设计教程》(《色彩艺术》《造型基础》)是包豪斯设计理念的精华,是伊顿再包豪斯任教期间必修基础课——色彩课与造型课的内部讲义,也是伊顿作为艺术家、教育家的毕生心血。
约翰内斯·伊顿(1888-1967)瑞士著名的色彩大师,表现主义画家、设计师、设计理论家、艺术教育家,是现代设计基础课程的创建者。伊顿是包豪斯学校的教员,是最早把现代色彩体系引入现代设计艺术教育的教育家之一。1919年,伊顿到包豪斯担任形式导师职务,倾其毕生精力编著了色彩和造型领域的经典教材《色彩艺术》《造型基础》,对包豪斯的发展乃至后世的整个基础设计教育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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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中,我试图创造一个有用的“交通工具”,让它帮助色彩艺术家在艺术之路上走得更远一些。然而,这并不是一条轻松的观光之路。这条路是由色彩的必然规律所限定的。
这些色彩原理不仅可以通过彩虹光谱分析出来,也可以在人工建构的色彩球体中识别出来。色彩球体将纯色色相及其混合色加以延伸,并一直扩大到了黑色和白色的两极。
黑色是非常必要的,它有着深邃的暗度,通过对比,可以让有色光的光辉以适宜的程度闪耀。白色也是非常必要的,它有着明亮的光泽,通过对比,可以让其他色彩增强实体化的效果。在黑色和白色两极之间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有彩色世界。只要色彩与物质世界联系在一起,我们就可以感知它们,并识别出它们之间的关系。但是,色彩的内在本质仍然隐藏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外,必须要凭直觉去把握。因此,这些原理和规则只不过是通往完美的艺术色彩之路的路标。
达·芬奇在其著作《绘画论》中为绘画者们建立了一系列绘画规则。但是,他也提道:“如果你试图用规则来创作,那么你将会一事无成,只会使作品变得一团糟。”他的这番话不仅又一次减轻了绘画者们对知识的心理负担,而且鼓励他们去跟随自己的直觉。
艺术的决定性因素并不是表达和再现的手段,而是创作者的品格和特质。首先要有教育素养和创造能力,然后才能够进行创作。
深入研究色彩是一个极佳的培育艺术人才的方法,它会增强个体对事物内在必然性的感知能力。去掌握这些内在规律就是去体验所有自然界生长的永恒法则;去认识这种内在的必然性就是放下自我意志,臣服于大自然,成为大自然的仆人,即成为“人”。
在本书中,我分享了许多杰出的绘画作品,并试图发现它们隐藏的含义。我选择的主要是一些年代久远的大师的作品,这是因为许多读
者可能对这些经典原作比较熟悉。尽管这些大师与我们的年代相距较远,但是他们所诠释的色彩原则却是永恒的,而且在今天依然有效。
无论是谁,如果在弗朗切斯卡、伦勃朗、勃鲁盖尔、塞尚,以及其他新老大师的绘画作品面前只能看到主观性的和象征性的内容,那么他体验艺术力量和艺术美感的大门就是关闭的。
一切艺术创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形式与色彩的精神内涵,并使自己从客观世界的禁锢中解脱出来。因此,非客观性的艺术正是从这种渴望中孕育而来的。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已经非常不同于1560年或1860年的世界。我们的世界充斥着人工制造的产品。我们制造机器的意义在于利用其功能,但机器并不是创意理念的象征符号,而是实用性思想的化身。
即便在今天,绘画作品也不是象征性的,它们是以自己的理由存在的,它们的形式和色彩自有其存在的意义。画家用画布和色彩投射出自己:在直觉或灵感的引导下,将内心汩汩涌出的生命力形成自己的体验。
但是,无论绘画艺术如何发展,色彩都将一直是它最核心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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