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大院:38节女员工放假,要院长批条

上海某大院:38节女员工放假,要院长批条


 

合法了,但不合理。

01
上海某院的妇女节
今天是国际妇女节,按照我国文件规定,这一天所有女性职工应合法休假半天。按理来说,执行国家制度是每一个企业的基本要求,而国企央企更应该以身作则成为典范。

但上海某国企院、头部大院玩了个骚操作,发布了以下公告:

公告将合法休假变成了“公出”,且需发起审批流程。这个流程还不是到自己部门领导就可以了,而是要院长审批。

一个有效闪躲,利用员工的惧怕心理,成功消解了半数员工的半天假期,真是算账还得看领导!


02
妇女节是法定节日

中国首度公开,正式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是在1924年3月的广州。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通令全国,正式确定3月8日为妇女节。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平权不仅仅是妇女节放半天假这么简单,而是在脑力工作的岗位上,我们可以看到男女比例相近;或者是在法律法规中,要求男女休相同天数的产假和陪护假。

今天有多少女性休半天了?

多少女性依旧工作满8小时?
多少男性工作完回家还得买礼物送女朋友和老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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