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年终奖!你被末位淘汰,请离职!

没有年终奖!你被末位淘汰,请离职!

新年伊始,一位设计师就收到了不好的消息。他不仅被告知没有年终奖,而且还有更令人气愤的:公司还有一个制度是未位淘汰制,根据评定,结合每个员工平时的工作状态、工作态度及工作成果,你是最后一名! 所以,公司决定,年后跟你结算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图片来自来自群聊天)
没有年终奖也就算了,还搞什么“末尾淘汰制”,这种设计公司真是无耻至极了(如果有知道详情的可以联系土木君),还能要点脸吗,这样的公司早点XX吧!要裁员就光明正大地裁员,该给补偿给补偿,别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另外,用这种邪恶的“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末位淘汰制”并不符合以上6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只要搞所谓的末位淘汰,不管员工多优秀,必然有在末位的员工,这是一种变相逼迫员工离职的手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土木君也通过网络搜索,在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也找到了专业律师的答复,有此类遭遇的朋友,一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全力,不能让这种“血汗工厂”再肆意妄为下去了!

如果有相同遭遇的朋友,欢迎分享经验,我们一起与“资本家”们斗智斗勇!

-(完)-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土木功成”作者:大成子146(ID:tumuzatanba)。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