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春,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盐业银行的正副经理们以借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办公点作为会所,以午间聚餐的形式谈论当时六行所成立的上海公栈业务问题和市场问题并交换信息。其中讨论颇多的上海公栈由六行成立,其规定凡是在其公栈存货者,均可向这六家银行抵押借款。后来,中孚银行在上海开了分行,也加入了这场每日举办的聚会,六行也就变为了七行,而正是这种午餐聚会式的讨论,形成了上海银行公会的雏形。当然此时的这种形式还并不能被称为公会,因为它既无管理划分也没有基本的规章制度。对于当时这种“午间商务聚餐”,中国银行的总经理张公权后来自述道:
为谋上海银行同业团结起见,发起各行正副经理聚餐会。由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其宁波路行址内,预备午餐,于聚餐时,彼此交换有关金融消息,并发表意见。最初参加者为中国、交通、浙江兴业、浙江地方实业、上海商业、新华储蓄及盐业等七家。上海银行公会之成立,实胚胎于此。此外如中国通商、四明、中华商业储蓄、江苏省银行等,虽未尝参加聚餐会,然因此无形中受新潮思想之浸润,每遇同业共同问题,常能采取一致步骤,合作解决。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前排左一)、副经理张嘉璈(前排左二)、交通银行钱新之(前排右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后排右一)、浙江实业银行总经理李铭(后排右二))
其实早在1909年5月,上海信成储蓄银行周廷弼、 沈漫云邀请大清、 交通、 中国通商、 四明、浙江兴业、裕商、信义等银行的头面人物,商议成立有关银行公会的事情,以便彼此联络感情,巩固银行同业的业务经营,并调查各国银行公会的条例,参酌我国银行的具体情况,然后订定章程,使各同业有所遵循。由于当时各家银行的情况不同,难于统一,并且碍于并无法可依,最终不了了之。直到1916年,北洋政府财政部颁布《银行公会章程》,七行代表们也准备发起一个正式的公会组织,但是由于聚会地点实在不方便,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请阅读:从“小小银行”到“大型商业银行”-陈光甫与他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当时还在石库门中办公,实在无法承担起一个公会组织该有的办公条件,因而会所地点的悬而未决导致公会并没有办法立刻成立。
(1909年3月9日,《神州日报》刊载有关于上海各华商行拟在信城银行成立银行公会消息。南市区的信成银行为我国第一家储蓄银行,于1906年成立,总部设于南市区董家渡存款业务分为定期、零星两类,一元起存。存款最多时达700余万元。1912年上海金融风潮中难以维持提存和兑现而被迫关闭。)
1917年春,在当时中国银行(汉口路)后有一块地皮是金业公会所属,由于金业公会地块过多因此想要出售此地,于是七行准备共同出资拿下此地来建造公会会所。但是后来发现此地建筑新屋可能光线并不是太好,于是正好此时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董事长庄得之推荐了香港路的一处地产,该处出售共有两栋洋房,七行代表经过和房主的多次商议,最终合计5.6万两得到此处两栋房产,即当时香港路3号和4号并略加修缮后准备迎接公会正式成立开幕。
(《申报》所刊载的上海银行公会开幕广告)
1918年,公会成立之前,又有四明银行、聚兴诚银行、中华商业储蓄银行、广东银行、金城银行这五家银行申请加入,加上之前的七行,总计十二行于当年7月8日,上海银行公会正式于香港路4号举办成立大会。大会由各行代表参加到会订立章程,并选举宋汉章(中国银行)、陶兰泉(交通银行)、盛竹书(浙江兴业银行)、倪远甫(盐业银行)、李馥荪(浙江实业银行)、陈光甫(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孙景西(中孚银行)七人为董事会成员。宋汉章和陈光甫被推举为正副会长。成立之后,每日的午餐聚会照旧并共议于同年10月19日举行正式开幕礼。《新闻报》、《神州日报》等详细报道了当时的情况:
十月十九日,上海华银行公会行开幕礼,会址在英界香港路四号自建高大洋房,陈设建筑非常精良,屋后的空地上搭建五色采绸天幔来招待宾客。会前门高悬国徽,并配有军乐欢迎来宾,上午十一点至十二点间,外国各银行代表及领事馆代表前来道贺,下午两点至四点,中国各大商店及钱庄代表也纷纷到场,所有代表均由会长宋汉章亲自招待。来宾到场后被迎至屋后空地的大桌旁饮酒漫谈,整个会所整体布置如下:楼上会议室内安置演说台等待来宾致辞,另外还有阅览室、聚餐室、甚至浴室。楼下设置有弹子房,会客室等。整个开幕式人头攒动,来了上千宾客,当时还算僻静的香港路上也呈现出一时的车水马龙,颇具热闹之景。
(当时香港路4号的上海银行公会会所)
成立之初的上海银行公会根据其宗旨所提出的“互相臂助促进同业之发达”,就展开了各项工作。1918年7月,《银行周报》迁入公会内,作为公会的舆论机关。1919年,之前所提及的上海公栈也并入公会内,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根据当时中国国内对金融风险监管薄弱等问题,设立了公共准备金制度以防止一两家银行挤兑导致倒闭从而引发系统性的风险。12家公会成员银行共同缴纳总计30万两现金并由中国银行统一保管,专为稳定金融市场稳定而用。
(银行周报)
如有哪个会员钱庄或银行遭遇资金周转问题即可向公会以抵押品来换取这笔钱的使用权。同年,银行公会又向政府提出“上海银行营业规程”,以起到银行同业自律监督作用,会员则必须遵守。1920年,公会组织会计科目名词研究会以解决全国各地银行业会计科目名称不同的问题,此举也推动各地银行对该问题的讨论和研究,最终普通银行会计科目标准经全国银行公会通过,通告全国各银行公会会员统一执行。
同年,由上海银行公会提议,经北洋政府批准的上海造币厂正式开工。当时的中国的货币管理制度非常混乱,上海的银元主要由南京造币厂供应,但是南京方业务繁忙无暇顾及上海因而导致上海市面上的银元供应不足。因此,1919年8月《银行周报》曾对银元供应问题刊载《论旧币改铸新币之必要》的文章以此讨论,其中写道:
南京一厂尚以铸数之繁,日不暇给,宜由沪添设分厂,当时杭州本有分厂,旋因事停办,现在已杭移沪,其便利良多。。。
同年年末,上海英商总会提出由外国人在上海建造造币厂制作银元,请求中国政府停止使用银两。北洋政府认为此等事务不应交于外国人来铸造,因而开始认真考虑如何进行货币制度改革。11月,银行公会会长宋汉章呈请省长在上海设立造币厂。之后,上海本地舆论也对此多加报道,《银行周报》在同年12月再次发文《上海开设造币厂之不容缓》,其中对上海开设造币厂的缘由做了诸多解释,其中写道:
上海为吾国商务总汇之区,货物之出入,金融之伸缩,上海实为之中心。故吾国货币需要最多之地,莫如上海。开设造币厂于此,则货币之需供可以适合,而金融之缓急亦可调剂。吾国矿产,金银极少,加以冶金采矿事业之不发达,故金银产额甚微。铸币厂所用之生银,大半多仰给于外国。外国输入大条银,先集中于上海,而后分配与其他各埠,故生银之供给,亦以上海为最多。开设币厂于此,则生银之供给不虞缺乏,而搬运之费用大可节省。乃吾国之货币厂,开设在天津、汉口、南京等处,而不及于商业中心之上海。造币厂最终于是在多方提议之下,北洋政府批复在沪设立,于是也就有了我们今天在光复西路所看到的上海造币厂。
(宋汉章所提呈的原文)
(1919年12月4日,《时事新报》刊载上海将设造币厂消息,此中提及上海银行公会所提议建设上海造币厂的提案被通过)
1921年7月3日,北京银行公会致电上海银行公会,称中法实业银行正式停业,该行发行的钞票为民国政府特许,其停兑将严重影响各埠。中法实业银行创办于1913年,总行设于法国巴黎,于北京设立营业局。中国政府方面因为财政困难,其股款暂借代垫。在组织结构和人事安排上,法方也占据绝大多数,在董事团的第一届12名董事中,华人董事仅一名。由此可见,在这个名曰中法合办的银行里,中国几乎没有直接参与管理权利。但是,中法实业银行凭借“中法合办” 的外衣却获得了种种特权。除了发行纸币和代理对北京政府的借款外,经营的其它普通业务范围很广。开业之初,靠着政府背书业务发展顺利。到1920年初,中法实业银行在开局的三年发展中,业务发展迅速,声誉显著。连西方观察家都对其普遍看好,认为其在在中国“ 干了一桩兴旺发达的生意”。但是表面的风光背后却是连年的投机投资的失败,最致命的是不但分区投资失败,还抽调总部巴黎的资金参与巴黎股市以寄希望能填补亏损,结果仍是失败,最终导致了整个银行被推向了破产的境地。
1921年6月30日,在巴黎的中法实业银行董事会鉴于银行资金支出短绌,债户追讨,难以应付,特向当地商事法院提交营业盈亏对照表,请求援用战时变通办法继续营业,但未获通过。此时,该行的经营已经难以为继,宣布停业。1921年7月2日,中法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巴黎代表宣布:从即日起中国境内所有分行同时暂停营业。上海银行公会在接到北京方的电告后,连日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并协同法国领事馆共同前往上海中法实业银行清点账目。7月9日,上海银行公会再次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公会代兑上海中法实业银行钞票事宜,会议当时决定由中国、交通两行为主任银行并且一边先登报以安人心,另一边则等待北京同业的消息。7月10日,在接到北京方的消息后,决定于13号起于香港路4号会所代兑中法实业银行上海地区的钞票。
(1921年7月12日《申报》刊载上海银行公会将定期代兑中法实业银行公告)
(1921年《银行周报》所刊载当时兑换的情形)
上海银行公会的这些活动影响甚广,各地同业也纷纷效仿此类公会制度。到1924年,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汉口、蚌埠等十余处公会相继设立。1920年,上海银行公会发起召开全国第一届银行公会联合会,使得各地银行公会取得定期联系交流信息,间接拓展了全国银行业的发展。但是好景不长,自1924年后由于当时中国时局战乱频繁,活动也随之停滞。
(第一次联合会议)
随着地位信誉的增加,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加入至公会,香港路4号原本的洋楼也变得略显拥挤。因此,公会就有了重新选址造楼的打算。起初为了选址,公会在《新闻报》上刊载公告公开求地,最终求得三处地产,分别为黄浦滩的东亚银行旧址,虎丘路上一处二亩五分地,二马路三马路之间一四亩地块,但是却都觉得并不合适故不考虑。讨论过后,还是觉得就在香港路本地就地盖新楼,于是再一次登报公开征求设计方案。
在收到的20多种方案中,公会最终决定选择由华人华资设立的东南建筑公司。而这家东南建筑公司是当时中国最早由华人创立的建筑公司,后来参与设计鸿德堂的杨锡镠就出自于此(请阅读:窦乐安路上那座建筑民族化的教堂)。顺便提一句,邬达克也提交了方案。
东南建筑公司主要由三位华人创立,他们分别是过养默、黄锡霖和吕彦直。三人各负责不同的工作,其中吕彦直当时的名气最为响亮,其主要负责南京孙中山陵及广州孙中山纪念堂的工作,后退出东南公司自立门户。过养默、黄锡霖二人后又一起负责了多栋建筑的设计(原上海南洋大学、原南京中央大学等)。
(《新闻报》上刊载有关于上海银行公会购地的通告:本公会现拟购地建筑,如有现成房产亦愿购置,其地大小自一亩半至二亩半为度,至地段以北苏州路至三马路(今汉口路),黄浦滩(今中山东一路)至河南路之间为相宜。倘有此项地产愿出售,请开明详细情形,投函香港路四号本公会,如不合格,恕不奉复,此启。)
(《申报》刊载有关招募设计方案的公告)
当时力推将公会建筑的事务交于东南公司的叶扶霄、孙陈冕、陈光甫等人感叹中国人的事业不容易发展,问题症结在于中国人相信外国人的能力,而不信任自己的能力。因此才将全部设计事务交于东南公司。而东南公司受到业务后,也回信表示我国的建筑事业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为免使建筑权利之外溢,他们要为中国人争口气,奉献最上等的建筑学识于祖国。
(吕彦直)
(过养默)
1923年,因为要修建新屋,所以公会内所有部门开始暂借新址办公,公会大部分部门移迁至三马路黄浦滩14号交通银行楼上办公,《银行周报》本社则移至汉口路三号四川路转角东首中国银行收税处三楼楼上办公。为了新屋资金顺利筹集,公会发行了“上海银行公会房地产公债”,定额上海规银30万两,分作3000份。每份实收规银100两,利率按5厘计算,以新屋及地产作为担保,并且仅限会员银行才可认购。以上这些事宜完毕后,公会新屋正式开始营建。
经过两年的建造,到了1925年,新楼基本已建成,整体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构造,层高5层,局部7层。大楼占地面积1008平方米,建筑面积5841平方米。大楼建筑外貌呈现古典主义风格,正立面中部五开间科林斯式列柱门廊,柱高二层,设计上重视追求精细和均匀,也突显银行建筑的高贵与庄重。三层女儿墙正中有盾形装饰,墙、柱均为假石饰面。“西方古典”装饰环绕室内,外貌十分庄严雄伟。至于楼房的整体使用规划在1922年设计图出稿就已讨论完毕。一层为办公所用,二层至五层为出租所用,六层则为公会俱乐部所用。因而,1925年初,公会就在各路报纸广贴招租广告等待新屋落成。7月23日,《时事新报》报道上海银行公会新屋已基本装修完毕,公会各部门也准备开始迁至新屋办公,唯独等待落成典礼举行了。
(外观设计图)
(1922年《申报》所刊载的有关于新屋设计图和落成使用计划公告)
1926年2月17日,当日也是正月初五财神日,公会的新屋落成典礼正式举行。典礼共来中西政商学各界宾客200余人,并参观新会所各办事部门及会所俱乐部。11点30分行开幕典礼,会长副会长致开幕词后,总商会代表和钱业公会会长等各宾客代表纷纷致辞。整个开幕式并不长,银行公会会长鞠躬答谢摄影完毕后便进行茶点,仅一小时后便散会离场。
(1926年《图画时报》刊登的会所新照)
(公会正面照)
公会新楼建造完毕后,银行公会也继续扩大其规模。1927年当时国民革命正在进行,随着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整个政治中心开始向南倾斜,这个时候的各家北方银行也纷纷将业务向南移动,银行公会的成员也迅速增加。而在此时,担任三届会长的盛竹书去世,他的去世也加速了银行公会改组的进程。1927年的中国时局复杂而混乱,战争耗费极为巨大,上海银行业成为南北各方筹款争夺的对象,因而公会会长的职务责任重大,人人都不想摊这趟浑水。而在汉口银行公会的改制也更让上海银行公会的高层们认识到改制的必要性。
(盛竹书(1860年-1927年))
1927年2月23日,上海银行公会废董事制度而效仿北京汉口的公会采用委员制,委员会由九人负责,不设委员长,对内共同负责,对外则无单独代表公会资格,这意味着会长的职责被分摊到数人身上。在国民革命军入沪后,在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支持下,工商各界纷纷成立工会,上海银行职工也就此成立上海银行业职工会,以‘共谋增进职工之权利,策利业务之发展’的口号呼吁各银行派代表加入,此举让上海银行业的资方深感忧虑。作为应对之策,4月8日,银行公会成立上海银行业联合会,24家银行成员全部加入,其后诸多银行也纷纷加入,联合会也设置在会所内部。联合会成立后,随即就提高职员福利待遇及处理上海银行业职工工会问题达成共识,用联合会名义发布公告,决定给“各行同人薪水应酬量加给,以期安心服务”。
(上海银行公会)
同时规定,上海银行职工会如加入其他团体,必须由各会员行劝诫其各自行员及行役,不得派代表出席,如果有违反者将该代表辞退。不久之后,上海银行业职工会不久便停止活动。从此事可看出,一个大公会可凭借其影响力对整个行业施压以达到目的,这也是为何在进入训诫时期后,国民政府开始决心要将各团体纳入国家统一监督之下的原因了,而作为全国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上海总商会首当其冲。
1929年3月,上海市党部代表向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交取消上海总商会的提案,此举立刻引起上海各界关注,上海银行公会等团体立即予以强烈反对。同月24日,钱业公会和银行公会共同发表“反对撤销总商会宣言”,以此强调总商会的合法性。此后,上海商界就形成上海市党部、上海商民协会及下属团队,与上海总商会及钱银公会等团体对峙状态。此事造成国民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1929年5月,国民党通过商整会大纲,下令上海市所有市民协会、总商会及南市、闸北两会一律停止办公,会务一律移交商整会办理,并要求上海总商会、市民协会等团体下属会员于8月31日前向商整会登记。上海市党部和上海市社会局同时发布,规定“此后上海工商业团体一律须向商整会登记再行办理注册备案手续”,由于并未出台详细的管理办法,上海银行公会在初期一直保持观望状态。到了8月,国民政府要求同业团体在一年内必须改组为同业公会,并全体加入当地商会为成员。而此时上海银行公会仍旧做观望态度并联合其他地方同业公会一起反对此法案。但是最终在国民政府的压力之下,接受现实实行改组加入商会。上海银行公会之所以如此反对,并不是反对政府,其真正反对的是政府干预其独立性,不愿过多参与政治力量的博弈中。1931年10月1日,银行公会正式完成改组改名为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
完成改组后三个月不到,“一二八事变”爆发,银行公会成为维护金融市面稳定的重要力量,为此成立上海市银行联合准备委员会防止各银行出现资金断裂造成挤兑现象出现进而造成社会局势动荡。联合准备委员会在当时担负起了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责,增强了银行业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也使上海避免遭受更大范围的金融风险冲击,受到舆论的关注和好评。也正是因为联合委员会的成立,使得上海银行公会多年的夙愿——成立票据交换所得以实现。
早在1918年,银行公会成立之初,就将成立票据交换所作为重要目标之一。当时华商的银行的票据业务只能依赖钱业汇划总会和汇丰银行,随着华商银行的增加,这种委托制的方式实在阻碍了华商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而业内对成立自己的票据交换所都一致赞同。上海银行公会在其成立的前10年一直致力于此事的推动,但是均告失败。1928年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成立后,上海银行界对其给予厚望,能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成立票据交换所,无奈当时中国的金融业实在过于薄弱,此愿望再次落空。一二八事变后,上海钱庄一度停止兑现,而上海各银行又无法将存于钱庄的票据提出,同时又要遭受挤兑的压力,一时之间,成立票据交换所的呼声又一次响起。1932年11月,联合准备会终于完成票据交换所章程草案,上海银行公会执行委员会于是将一楼大厅作为票据交换场所。
(票据交换所内部)
(《银行周报》所载票据交换所内部场景)
1933年1月10日,票据交换所正式成立,从此,华商银行间票据收付,全部由交换所集中清算,终于不用再依赖钱庄和外国银行了。次日,《申报》详细报道了当时的情形:
上下午交换两次成绩甚佳
设委员会推定监察指导员
上海银行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兼办之票据交换所,昨日正式开幕,先办划头银元,上午十一时,第一次交换,下午三时二十分,第二次交换,设委员会,推定监察指导员,兹志详情如下:
票据交换所,昨日正式开幕,并不举行任何仪式,上午九时起,中外人士前往道贺参观者甚众,由经理朱博泉等,分别招待,及至上午十时五十分,各交换银行交换员,完全到所,十一时零五分,由经理朱博泉摇铃实行第一次交换,交入第一报告单后,依号次转送票据通知,再交第二报告单后,总结算员报告差额,末填送差额转账声明书,及送副本通知单,至十一时二十九分完毕,原定时间,为三十分,因各交换员经试炼后,甚为纯熟,故仅二十四分钟即完毕。
(《申报》1933年1月11日所登载银行票据交换所开幕事宜)
1934年美国白银政策的实行,使得中国白银外流严重,到了1935年危机也终于爆发,上海首当其冲。上海银行公会与国民政府合作应对危机,在这次危机中,上海银行公会所在的银行业不但要对工商业施放借款,还与政府联手拯救钱庄业。这次危机使得上海各界对票据贴现的重要性有了新层次的认知,一时间推行商业承兑汇票的呼声前所未有,上海银行公会在支持之余还拿出了具体贴现方法,但最终因为中央银行重贴现的政策无法同步而未能实现。1935年7月,上海银行公会正式创议“银行承兑汇票”,希望以此促进资金流通。其后,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会接受上海银行公会所托,着手建立银行票据承兑所所需的工作。经过数月准备,1936年3月16日,承兑所正式成立并采用有限公司形式。短短一个月,就有38家银行加入。从此事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能力依旧薄弱,政府也在这个时期多次依仗于上海银行公会,此时的公会的影响力也达到了新的高度。但是随着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上海银行公会也随之受到极大的影响。
卢沟桥事变后,国民政府要求华北外交一定要按照与中央一致要求,积极准备抵抗,但是华北地方政府却仍旧对日军抱有希望,希望以谈判解决事宜。1937年7月,在数次和日军谈判并答应满足日军要求后,举国哗然。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紧急致电二十九军军长:
宛平事变我军奋力抵抗得以暂告平复,前方将士忠勇为国,报载颇有伤亡,且传说吉团长受伤,二十九军爱国之忱深为可嘉,敝会等特合捐法币一千元,藉表慰劳之忱,即希鉴察电复。
后又在数次与二十九军致电中表示,希望华北当局保持头脑清醒,执行新的对日方策,准备抗战到底。1937年11月11日,上海沦陷,日军占领除租界以外的地区,租界内正式沦为孤岛。12月5日,日本特务组织扶持“上海市大道政府”以此来控制上海地区,上海也进入日伪时期。在日伪控制时期,尤其是孤岛时期,国民政府虽然退至西南,但仍旧派出各种政治机构在租界内,对租界内的工商、金融业实行管理。上海银行公会在这一时期也对国民政府予以配合,如为了纪念“八一三”抗战一周年,根据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要求,上海银行公会当日悬挂旗帜、停止宴会娱乐一天、停业一天等形式给与支持。之后的几年,每遇到国民政府所规定的节日,均举办活动以做应答。1940年,汪伪政府成立后,上海银行公会公开表示不予承认,只支持唯一合法政府——重庆国民政府,这些事件都可看出上海银行公会的爱国情怀。
在整个孤岛时期,日方一直致力于摧毁中国的金融系统,通过发行伪币,军用票等形式破坏我国的货币系统。另外,加之战争所带来的货币波动,上海作为当时中国的金融业中心,遭受到金融风暴的正面冲击。上海银行公会在此阶段,积极响应配合国民政府,通过调集资金,限制汇划贴水,限制提款,争取香港方面调集法币辅币,各行成员均抵制及拒绝使用伪政府所制的钞票及金融工具,以达到维稳法币在上海租界内的流通。这些措施,也间接粉碎了日本妄图对中国金融系统速战速决,快速粉碎的幻想,不过这也导致伪政府和公会银行成员的冲突加剧。
尤其是中储行成立,在推行“中储券”遇阻之后,中日之间的货币战争从幕后较量走向台前的暴力较量。
1941年3月,汪伪政府的中储行沪分行职员连续遭遇暗杀、暗算,汪伪特务旋即展开报复。3月22日,特务冲入位于极司斐尔路的中国银行宿舍,绑架128人,同时还袭击江苏省农民银行宿舍,共造成该行职员死伤11人,此事造成当时上海各界惶惶不安。进入4月,事态更为加剧,4月16日,中行职员9人被绑架,2人遭枪击;交行沪分行职员2人,农行1人被遭拘禁;中央银行沪分行下属两家机构被炸,银行职员和顾客死伤8人;其他银行职员也遭枪杀8人。银行业一时人人自危,四行人员更是不敢上班,集体辞职。4月17日,四行宣布停业,由于四行对上海的影响极大,业务不能长久暂停,上海银行公会组织其他团体向重庆政府提议,希望早日结束暴力活动,尽早恢复四行营业,安定上海金融。4月下旬,重庆方面给予回复,表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肯定,并通过外交途径保护职员安全问题,希望四行尽快复业,继续抗争汪伪政府维持上海金融市场。
此事之后,重庆政府开始对上海银行业予以高度关注,其中尤以上海银行公会最为重要,这是因为上海银行公会拥有的票据交易所及联合准备库中交换准备金1.5亿元,银行同业存款2000万元,如遭伪方劫掠,后果不堪设想,因而提出希望上海银行公会搬迁至香港继续办公,其实当时公会执行委员李馥荪已到香港,但四行职员仍在上海办公,上海银行公会考虑到会员行的利益因而并没有迁至香港继续留守上海。
(此时期《申报》所刊多条关于银行职员被刺杀新闻)
租界取消后,上海完全沦陷,时局及其严峻,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以上海钱银业同业会员临时委员会的名义展开活动,至1943年3月被迫停止活动。同年6月,上海银行公会只能为日伪所迫,再次重组改组为上海特别市银行业同业公会,被迫推行日伪的货币政策及“中储券”,以争取华商银行业有稳定的外部营业环境,但也从客观上推进了伪政府对上海金融系统的全面控制。
抗日战争结束后,随即于9月12日公会宣布停止使用“中储券”,一律恢复使用法币,13日起不再开立汪伪中储账户,原有客户照常收受,以维稳上海货币市场。1946年3月,上海银行公会再次改组改称为上海市银行业商业同业公会,并修订章程,此时外国商行也可入会,会员规模再次得到扩充。但到了1949年在上海解放前夕,经过了金元危机,解放战争带来的金融风暴后及国民政府在撤离上海前的劫掠之后,储蓄业务及信托业务已近消失,通货膨胀及其严重,票据交换所也已实际进入停摆,上海银行公会面临成立以来最为危机的时刻。为应对复杂的局势和濒临崩溃的金融局面,上海银行公会联络钱业、信托两会共同成立银钱信托三公会,在非常时期担任极端繁重的工作。5月27日,上海解放后,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下设财经接管委员会金融处,对金融业进行整顿,上海银行公会则成为新政府和私营银行的联系中介。8月,新政府继续对私营银行加强了管理,对营业范围、资本、放款与存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一批资历小,信用差,投机性强的私营行随即倒闭。而与之相对的,国营银行正在迅速扩大规模,另外的私营银行也开始进行整顿清理转为国营,作为私营银行为主体的上海银行公会无法从根本上改善银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那么公会的单独存在的必要性也就成为问题了。1949年12月,银行、钱庄、信托三公会合并成为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会。1952年12月私营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公会也暂时告别了历史。随着1956年上海票据所的撤销,香港路59号那座公会建筑也结束了其辉煌的使命,大楼此后多次易主,门口的上海市银行公会标牌也已变得发黑难以辨认,只有门口的柱子仍能窥见其当年的地位及规模。
标牌已发黑--拍摄来自斋卤味
上海工商学院--图片来自宋志良
1990年代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迅速推进,金融业发展突飞猛进,上海中外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经营能力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同业间的协作涉及到本外币所有金融业务领域。此时,上海市银行(外汇)同业协会的冠名与运作,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要求。1998年6月15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文批复,同意将上海市银行(外汇)同业协会更名为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至此,银行同业公会再次站上了历史的舞台。
97岁的香港路59号--拍摄均来自斋卤味
斋卤味、蔡老板、宋老师
参考资料:
《申报》、《时报》、《新闻报》、《时事新报》
《神州日报》、《银行周报》
《上海银行公会研究1927-1937》
《上海银行公会研究 1937-1945》、《上海银行公会事业史》
《中国金融史研究必读书 上海银行公会·机构卷》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史事编年(1918-2018)》
《上海优秀建筑鉴赏》、《陈光甫日记》
《解放初期上海金融业同业组织史料选编》
《上海银行公会结束始末述论》_张徐乐
《过养默_简化的过渡——一股时代的潮流与趋势》-黄元炤
《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
《解放前的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金公畴、《上海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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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三月的斋卤味”作者:Cynthia Shen(ID:gh_83c525ddc63e)。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