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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普法 | 酒店负面新闻常常源于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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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竟然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


今年12月4号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人人都应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所以我们今天一起来学习一下酒店人身边常用的《民法典》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总计十万余字。




01

酒店婚丧同办,

新娘新郎可以拒绝吗?




《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婚宴撞丧不符合日常生活中的生活秩序和家庭美德,婚宴的组织者可以要求酒店确认服务合同无效。所以酒店需要注意,可不能同时接待红事和白事。


02

酒店要求消费者12点退房合理吗?


《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很多人质疑为什么付给酒店一天的房费,却不能住满24小时?但其实无论是你在网络平台预订酒店还是办理入住确认单时,酒店都有条款注明退房时间为退房当天中午12:00,提交预订订单和签字完成入住都代表双方合同成立


12:00退房也不是无据可依的霸王条款。根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10条: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按照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03

在酒店寄存的行李

被酒店损坏或者遗失,

该怎样赔偿?




《民法典》第888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898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消费者将物品托付给酒店,酒店就有责任妥善保管。但如果保管物品中有贵重物品,消费者又没提前跟酒店说明,一旦发生损毁和遗失,酒店可以按照一般物品赔偿。所以酒店在接收保管物品时,一定要提醒消费者将贵重物品和普通行李要分开寄存。


04

住酒店被偷拍,

酒店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对自然人的隐私权及其保护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如进入、窥视、拍摄他人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一旦发现被偷拍,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报警。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当消费者入住酒店时发现被偷拍,而此时酒店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排查设施设备的义务,就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就算事后查明摄像头是第三方安装,作为同是受害者的酒店仍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酒店应当自行采取排查摄像头等手段,杜绝偷拍事件发生,保障入住人的隐私安全。


05

消费者不顾酒店劝阻

任性玩耍发生事故,

消费者在酒店被宠物咬伤,

责任谁承担?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 第1243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所以说,如果消费者因为酒店地面湿滑、障碍物而摔倒受伤,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如果酒店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消费者仍然任性前往危险区域玩耍而发生事故的,消费者将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酒店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会面临相应的责任承担风险。消费者在酒店内被宠物咬伤也是同理。


06

酒店预或办理入住时

使用的个人信息

被酒店泄露怎么办?




《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8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酒店不可过度搜集消费者信息。当消费者在酒店办理入住时,如果酒店前台要求消费者出示除入住所需的基础个人信息以外的个人信息,消费者可以拒绝。




在抗疫的特殊时期酒店要求提供的健康宝、行程信息,是属于特殊时期的公共利益需要。除了在经过本人同意、合理范围使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三种情况外,绝不能将消费者个人信息随意处置、泄露或对外公开。否则,酒店轻则赔偿消费者损失,重则触犯刑事法律。


07

下单酒店成功之后

又被酒店取消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99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下单就表示与酒店合同成立。如果因为酒店方面的违约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也可以请求酒店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08

酒店说预约房型没有了,

被迫加钱升级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495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00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如果酒店先让消费者付钱订房,随后又借口说房型没有了,强迫消费者加钱升级房型的情况,属于《民法典》第500条。如果酒店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9

被酒店虚假广告宣传骗了

该怎么办?



▲网络上很有争议的酒店宣传




《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酒店的广告内容若涉及虚假宣传,受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10

因疫情防控需要,

会议活动临时取消,

酒店拒不退款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590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将此次疫情定义为不可抗力。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酒店背景音乐

能网络随便下载吗?




《民法典》第1185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004年,上海在国内率先启动大规模背景音乐收费,第一批对象就是多家高星酒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2

被酒店悬挂的装饰品砸伤了,

能找酒店赔偿吗?




《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酒店装饰用的壁画,花瓶,吊灯等设施设备需要注意定时维护、检查。一旦发生脱落、坠落造成消费者受伤时,酒店很难证明自己全无过错,不仅要赔偿受害者大笔费用,还让酒店品牌口碑受损


13

酒店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算谁的责任?




酒店坍塌具体还需分析是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还是因房屋使用人违规装修造成。又具体细分到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后续报道,此次苏州酒店事故初步认定此次事故是因私自违规改造导致。


《民法典》第1252条:若因房屋使用人擅自装修改造此次事故发生,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8: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仅仅是酒店,无论是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都可能造成房屋安全隐患,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小区邻居将住宅

改装为酒店揽客,合法吗?




《民法典》第272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业主行使权力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里开酒店,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


15

酒店资产抵押问题


《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酒店属于需要注重资产管理的行业,大量的资产使得资产管理意识必须加强。无论是酒店自身为实现金融借贷进行抵押,对外替其他民事主体进行担保还是与他人因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一系列抵押都要有所了解。


16

酒店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还能继续经营吗?


《民法典》第359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酒店一般是使用商业用地,40年使用年限到期一到,酒店就不能继续运营了吗?并不用担心,据报道,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是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早在2015年就已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


17

酒店被政府征用为防疫酒店,

隔离者不给房费怎么办?


《民法典》第245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酒店可以要求政府征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补偿。



消费者与酒店产生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双方协商;

向消费者协会、酒店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酒店日常工作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为不懂法而错误处理消费者问题在酒店行业不少见,也给酒店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好在现在已经有很多途径去更好学法。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并学以致用地守法、用法。千万不要普法老师讲过,你也笑过,但你碰到问题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网络平台普法宣传——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钱易文


正确掌握法律的精髓和规范,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合法经营酒店、健康发展旅游产业。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的武器,保障酒店自身的合法权益。


下课!


你有遇到过以上

我们说的这些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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