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说话”
转自|城市更新
编辑|JC
-
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
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提升县域综合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
-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
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
-
完善公用事业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价格水平,鼓励结合管网改造降低漏损率和运行成本。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计成”(ID:jicheng-0102)。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