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们因没有严格审查,导致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高端的招聘,往往只需以最朴素的方式出现》文章中的部分视觉构成了对设计师童CC设计作品《翻”系列-街道原生态字体景观》的著作权侵权(“抄袭”行为)。在及时与原作者沟通之后,我们在此公开郑重道歉。这次事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设计师群体所处的创意行业里,究竟该如何界定抄袭和借鉴这一类话题的思考,于是我们与原作者童cc和其同事像羊一起,同时邀请到专业律师孙泉共同探讨,「抄袭」、「挪用」、「借鉴」,这些概念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设计师面对涉嫌抄袭时又可以如何维权?
店:我们怎么看待商业视觉设计领域中的抄袭、挪用与借鉴?
@像羊(小红书id)
假装成颜值博主的艺术创作者
像羊:这个问题其实讨论得很多了,苦主和案例都非常多,就在今天,我们又看到一个厂家抄袭我们的案例,我在这里就不再做概念的辨析和法律上的界定了。我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经过这么多了的讨论,业内为什么还没有形成共识?
我认为,“抄袭”就是个法律问题,如果只是所谓主观上抄了,那我就主观上骂回去。法律说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我觉得行,就咱们先都这么处理。具体表达怎么认定,怎么赔偿,这个是重点,但个案细节都不同。
“挪用”对我来说,就是个艺术手法,用的好不好另说,做的深一点的做文化的挪用,做的浅一点你就视觉表达上把一个东西放在不同场景下用,也有效果,在商业领域中用要注意别侵权就行。但“挪用”不是说你ps转到ai,因为这个词给人一种物理上“搬运”既视感。这就是个语言游戏了,咱们别扯这个。“借鉴”的话就更简单,就是你参考一下。人人可以借鉴,设计师找的意向图就是在借鉴。那么问题就是,借鉴到什么程度,我们产生了设计师的原创性?
店: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有什么发现?或者说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影响?
像羊:CC和我都是设计师,对商业设计的摸索也有七八年了,亲身经历和耳闻的侵权事件都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的调剂,这是一个很无奈的事实。可能是我们心态比较好,一直在维权。我们意识到,大家对于“是否抄袭”的争论会在三个层面:法律(著作权侵权事实的认定)、职业道德(设计师对于原创性的坚持)与大众期待(大众朴素认知和设计工作的差异)。
店:童CC在创作“翻”系列时是如何获取灵感的?
门市部里修字的年轻大爷
童CC:这里我主要讲一下和今天的主题相关的部分:借鉴到原创,是一个设计师职业化的过程。简单来说,在个人学习领域内,不进行商用和公共传播,设计师个人都没什么问题。你尽管借鉴,这里的“抄袭”不是侵权,只是会培养设计师的惰性,不利于职业化。下面三张图我觉得可以很清晰地展现灵感来源到原创到商业应用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见水印
▲童CC个人练习作品
素材来源主要集中在我日常街头的拍摄记录、影视作品截图、Google 地图的中文语境地区的街景模式、Facebook 豆瓣的小组、话题,微博微信的碎片化资讯以及其他一些图片分享平台。我对这种拼贴式的,对于当代生活来说有一些陌生和矛盾感的东西感兴趣。原生的和未来的,对我来说都是很远,它们很混杂、很迷人。
店:设计公司如何在流程上规避抄袭?
阿信:可以在方案审查时增加一个灵感溯源流程:总监在审设计师的设计稿件时,必须得有两个画板,一个是设计师自己创作的设计方案,另外一个画板是MoodBoard,设计师需要将自己的Reference参考图放置在MoodBoard中,总监可以溯源设计参考,同时也能判断设计师的找图思路是否符合项目需求;
店: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方式?
阿信:
店:在法律层面,「抄袭」、「挪用」与「借鉴」,这三者有何不同?
店:被侵权之后可以采取怎样有效的解决方式?
孙泉:被侵权之后如何解决一直是困扰众设计师的难题。发现涉嫌侵权的行为后,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操之过急。不能放任不管说的是应当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方便与侵权方谈判。虽然法律对设计师提供了保障,但是诉讼永远是最后一条防线,如果可以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一定是最好的。谈判期间也要时刻留存好沟通的记录,保护自己。至于不能操之过急,说的是设计师在不能确定对方是否侵权的情况下,切勿直接在公共场合发声指责对方侵权、抄袭,甚至恶言相向,不然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不确定是否被侵权的情况下,想要发声,也可以通过只说现象,不说结论的方式,公示涉嫌侵权的事实,保证之后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店:在不确定是否构成抄袭的情况下去发声会面临什么样的潜在风险?
孙泉:由于抄袭的界定很难, 目前,国内对于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基本遵循“许可+付费+标明出处”的原则,意思是,如果疑似抄袭方符合法律规定的著作权合理使用,且告知原作者得到许可并标注了出处、支付了原创者费用,就不会构成侵权与抄袭。
再加上,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也就是你最终呈现的作品状态,而并不会保护创作技巧和方法,以及创作者的思想。这也就是为什么创意的抄袭如此难以维权。
而在抄袭罪名为成立之前就发声,是存在着被告诽谤罪的风险的。不过诽谤要定罪也是很难的,通常情况最多的是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而诽谤罪成立的四大标准如下:
①、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②、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③、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④、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就是说同一条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或被浏览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了五百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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