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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范的解读与把控,我们来聊聊经验

设计规范规定了设计的基础标准。建筑师从设计伊始就在和规范打交道。

 

前期的方案设计师与后期的施工图负责人都要在规范之下,找寻概念得以落成的最佳解决方案。然而规范是工程设计的基本依据,具有极强的控制准绳,但确实存在不同区域,不同标准,不同人员的解读差异。对于这些隐藏在背后的信息和可行性,此时指导你的可能唯有经验。下面我们听听来自一位超过15年项目经验的建筑师的切身之谈。

时间这把隐形的匕首

 


 

有的项目周期会拖特别长。比如我手上的深圳某项目从2017年到2019年都在进行消防沟通。开始做设计的时候是在2015年,虽然当时新的规范已经出来了,但因为是新规范,设计人员及审查人员对于它的解读相对没有那么,实施一段时间发现了一些问题后,专家们包括审图公司会对规范的解读越来越严。
新规范出来时都会有一些模糊地带,这些模糊地带往往会放得比较宽。在那个阶段,项目中的很多点都是可以沟通过去的。例如消防车道的设置标准、“确有困难”的难易程度等问题,当时都没有很明确,大家都放的比较宽。



 



规范解读越来越严之后,审图就随之越来越严苛了。举个典型的例子,地下车库出入口可否正对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我手上正在处理的一个项目,从2015年开始设计,到现在基坑都没挖完,当然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甲方把项目搁置了很久,但项目周期从设计到准备建设,持续了5、6年,过程当中会带来很多规范的变化。这个项目图审外审通过时间是2018年,但其后关于规范的理解及执行标准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导致一些图纸出现了问题,但却成为既定难以修改的内容。


 






好在目前各一线城市,包括一些消防资源强的省会城市对建筑消防规范都有了明确的地方性解释,我们可以拿着明确的出文去支持设计,这也提供了建筑师在当地或邻近地区与相关部门解释和沟通的依据


规范背后的解读,还能争取点儿什么?
总图布局的消防问题,涉及消防外部人员来救援,如果救援不能有效达到,问题就很严重,而且是多方责任。因此在规范执行时,防火相关内容要高度重视,不要总想单枪匹马的尝试挑战“边界”,但有些地方性出文的正式文件,确实可以作为你尝试的“敲门砖”



 




比如防火规范7.2.1所提到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连续布置的问题,涉及到建筑物的转角部位的无效扑救场地是否能切角(即平面图上是否能仅以消防车道进行建筑物转角的连接)。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确实有地方性出文,一定程度的认可了切角的方式或者用消防车道联系起来的做法,这一点对很多小地块高容积率的项目是特别有利的,但是要强调的是,这一点的普适性绝对要打引号,文中提及的经验,其实也是在帮助大家扩展思路,灵活思考你遇到的各种问题,但绝不是告诉你“通通都行”


举个例子,浙江省出的条文提及了消防有效施救面的概念,其原理是消防车悬臂左右摆动的摆幅是有一个基本数值的。这意味着消防扑救面可以扩大至兼容到的这个摆幅范围,是一个比较放开的口子了。目前各个地方确实也陆续出了一些类似的说明文件,但大部分仅限于住宅。说明这个原理的出发点是得到很多地区认可的。

 

所以大家不仅要关注国家规范,更要时时跟进地方对于国家性规范的解读文件,弄清其制定的出发点,以此为据,才可能成为你沟通的“有据可循”,我们的设计才能更有说服力


文字游戏下的判断,那些“宜”与“应”......


 


 

建筑物的内天井部分,相关规范对于消防车道进入其中有“宜”的相关描述。那么怎么把控这个“宜”?按照多个项目实践出的经验,围合成天井和内庭院的建筑若为多层建筑,可以适用于“宜”,但如果是高层建筑,安全起见最好执行“应”。我们思考下深层原因,当周边是24米以下的多层建筑时,失火时烟气聚集力和人员疏散压力都相对较小,导致意外的风险也相对较小;高层的在相同情况下的意外风险则会大许多,因此即使规范写为“宜”,各地也都会从严要求。这样就不难理解不同情境下的不同尺度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第7.2.2条规定,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这一条明确写的是“宜”,但实际操作的时候,除了深圳以外真的较难沟通,大家都是按照“应”来实施。在此再次强调总图的消防布局涉及外部消防救援进入场地内部实施救援,彼此之间相互的消防影响,责任重大。因此各地区对于总图上的“宜”都比较严格。

如何增长经验?时刻保持好奇

 


 

作为建筑师我们往往会加入很多项目群,这些群里包括多方设计和专业顾问团队。有些不是我主要负责和参与的项目群,我会潜水其中,看他们讨论平时的项目进程和相关专业信息。时间久了就会了解到专业人士的关注点和思考出发点。

 

项目群里的争论和“吵架”,往往能看出建筑师在哪一环节做得不够到位,也从侧面提醒我们在自己的项目中要注意到的问题以及如何与相关专业人员沟通

 




另外,在跟境外设计公司合作的项目群中,可以很详细地得知他们在设计中的一些实践和讨论方法,确实有比我们做的细致到位的地方,这些也都是可以偷师到我们平时的设计工作中。

 

平日工作里遇到项目问题时,碰到公司里有丰富经验的老总,我都会跟他们讨论几句。筑博知识管理系统拥有丰富的素材库,去看公司做过的项目你能收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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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我喜欢到处踩盘,平面图和资料永远没有身处一个空间中来的直观。踩盘的意义在于能看到落成后效果和设计时的差别。一个小窍门是,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往往较易于进入参观,进入到建设中的项目也能看到结构上的技术细节。总之,怀着时刻学习,处处学习的好奇心和态度,你的经验会慢慢积累起来

武琛

筑博设计副总建筑师

筑博设计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

总建筑师室总建筑师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

武琛老师带着她的《设计规范中的“临界点”》课程,在上周的筑博培训学院建筑中级班顺利开课。工作中时常要与规范条文斗智的筑博建筑总监学员们对此也深有体会。






王雪

武汉公司部门副总建筑师



“武老师告诉我们如何学习规范和理解规范的方法,即从规范的条文解释中去理解规范制定的初衷,这样才能把规范由束缚变为支持。通过和课上交流,了解到同一规范条文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解读及执行的力度也不同,因此我希望如果能把各地不同的技术规定以及不同的规范解读汇编起来用于指导设计,这将对每个设计人都有很大的帮助。”




杜毅

休闲建筑部门副主任建筑师






不同项目存在不同的设计情况,由于先天地形或规划要求的特殊性,我们要从指定规范的本质出发,去了解这条规范的出发点或者目的是要解决或避免什么问题,并与规划部门积极协商探讨,论证其合理性后,有些规范是可以因此而突破的,从而使得我们的设计更加完善合理。


吴剑钊

深圳公司部门副总建筑师


“武老师带给大家的思考,是极有共鸣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可以总结这种态度。
建筑是给人用的,规范也是服务于建筑的,我们时常要思考同样的规范,为什么优秀的国内事务所甚至不甚了解我国规范的境外公司能不断做出我“突破规范“的设计?好的设计不应该被僵化的规范理解束缚了思维,而是要抓住规范背后的原理,'戴着镣铐跳舞'。”

建筑中级班三期二次课程现场 ©筑博培训学院

在本期的其他课程中,筑博设计首席结构工程师马镇炎、首席机电工程师丁瑞星、首席给排水工程师朱旭以及首席电气工程师周小强几位老师从结构与水电暖通等相关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配合方向开课。



点击图片查看课前理论铺垫

通过课程,对于相关专业配合中痛点的解决,建筑总监学员们也有了自己的答案:


刘一欣

城脉公司部门副主任建筑师

“建筑师在与电气专业配合过程中的消防控制室布置是一大痛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将消控室拆分布置,如分上下2层,消控室位于首层,将一些其他设备放置于其下一层地下室中。



朱明理

上海公司部门建筑师

“建筑的电气管井,除超高层等拥有设备层的建筑,应尽量不改变电气管井的位置,实用是第一要素。无法避免的转换,例如一、二层为商业,三层及以上为办公或者住宅等其他功能,应在功能转换处设置设备层进行管道转换。



刘宏莉

北京公司部门主任建筑师

“与给排水专业的配合,雨水管应该首选放置在建筑的阴角位置,也可结合建筑的空调机位,隐藏在空调机位内部,较高档的建筑也可隐藏在建筑的石材装饰壁柱内。外露的雨水管,管壁的颜色最好与建筑的外墙面各层统一,以免过于突兀。”

建筑中级班三期二次课程现场 ©筑博培训学院

下期课程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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