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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汇总 华东地区: 上海、苏州、杭州、南京、宁波、无锡、合肥、福州、厦门、南昌 华北地区: 北京、天津、青岛、济南、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 东北地区: 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 华南地区: 广州、佛山、东莞、南宁、珠海 华中地区: 武汉、长沙、郑州 西北地区: 西安、乌鲁木齐、兰州、银川、西宁、拉萨 西南地区: 重庆、成都、昆明、贵阳 上海 落户政策: 应届博士、“双一流”应届硕士生、六所学校(清华、北大、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不能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同学,可以通过满足72分打分政策落户上海。 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留学归国人员。(视满足条件情况最近连续6/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苏州 落户政策: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生活补贴: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还将获得多方面资金和政策支持,将获颁“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证书,并根据积分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的薪酬补贴。 租房补助: 博士不低于800元/月、硕士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杭州 落户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生活补贴: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租房补贴: 对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 对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80万、60万元购房补贴。 南京 落户政策: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租房补贴: 学士每月领取600元,硕士每月领取800元,博士每月领取2000元。大学生租房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通过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享受政策期限最长5年。 购房补助: 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4倍;安居人才购房最高补贴200万元。 创业补助: 大学生在南京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 求职面试: 外地应届毕业生到南京面试将享受1000元的面试补贴。 宁波 落户政策: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生活补贴: 本科生1万元,硕土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高级人才)为6万、4.5万。 购房补贴: 基础人才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博士基于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的20%最高20-60万元。 就业补贴: 到宁波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补贴: 每带动1 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 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 无锡 落户政策: 在无锡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毕业3年内)、留学归国人员。 生活补贴: 本科 1 万元、硕士 2 万元、博士 3 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租房补贴: 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按月核算、按季发放。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购房补贴: 对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20万元;博士后30万元。 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6000元。 合肥 落户政策: 4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可以直接落户。 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可分别按不高于50m²、70m²和90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 自行租住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1.5万元、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购房补贴: 市级层面首次给予高层次人才发放购房补贴,对2020年10月1日后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按B、C、D、E类层次给予一次性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福州 落户政策: 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福州落户。 生活补贴: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住房保障: 紧缺急需专业申购我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硕士及以上) 紧缺急需专业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硕士及以上) 申请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博士及以上) 申请入住45㎡-65㎡社会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为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硕士及以上,本科为60%) 申购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与政府各占60%和40%产权份额。(本科及以上) 厦门 落户政策: 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生活补助: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进行发放。 高层次留学毕业生可申请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五年。 租房补贴: 2021年1月1日后来的就业大学生可以享受5年内5折租房。 租金补贴为思明、湖里一年8000元一人;集美、海沧一年6000元一人;同安、翔安一年5000元一人的标准发放。(租赁补贴时限累计不超过5年) 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留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 南昌 落户政策: 对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落户奖励: 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生活补贴: 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南昌工作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创业支持: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可申请30万元-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购房补贴: 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岗位补贴: 凡驻昌企业引进大学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将按照全日制本科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1000元/人标准,给予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北京
落户政策: 1. 企业引进,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3)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4)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2. 以下引进项目实行计划单列: (1)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本市市级“服务包”企业,重点税源、重点引进、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2)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国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3)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天津 落户政策: 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租房补助: 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元,本科生则是1.2万元。 青岛 落户政策: 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租房补贴: 本科毕业生按照500元/月的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照800元/月的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 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 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一个月4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济南 落户政策: 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生活补助: 留济大学毕业生可按照低于市场价20%购买或租赁人才安居房。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期限三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 租房补贴: 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7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 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求职补助: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企业可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石家庄 落户政策: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 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的列入“名校英才入石”计划的高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3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 购房补贴: 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太原 落户政策: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 生活补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租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补贴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呼和浩特 落户政策: 中专毕业生学历以上的人才。 租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购房补贴: 毕业5年内首次在呼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就业补贴: 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工作一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 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大连 落户条件: 50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 租房补贴: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3000元/月、博士25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为3年。 创业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在校大学生初次创办经营实体且租用场地的,给予两年每年3000元租场补助;对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吸纳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10万元社保补贴。 沈阳 落户政策: 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 生活补助: 博士每年3万,硕士每年1.44万,本科每年0.72万,最长三年。 购房补贴: 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2万元。 就业补贴: 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创业补贴: 原籍非沈阳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沈就业创业,可享受博士800元/月、硕士400元/月,不超过三年的租房补贴。 面试补贴: 对于来沈阳求职面试,沈阳“人才驿站”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提供10天内免费入住服务。 长春 落户政策: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生活补贴: 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一个月400元、硕士研究生一个月600元、博士研究生一个月800元。 购房补贴: 对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商品房,可凭购房凭证申请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哈尔滨 落户政策: 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生活补贴: 博士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 硕士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 , 每人一次性发放3万元安家费。 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补贴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补贴3万元;新市民补贴1万元。 广州 落户政策: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住房补贴: 广州南沙区: 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学士2万元。 广州黄埔区: 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 广州花都区: 博士研究生总额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3万元。 佛山 落户政策: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 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博士博士后补助: 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均按50%比例分2年发放。 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租房补贴: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750元。 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月500元。 生活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3000元、小微企业补贴2000元。 东莞 落户政策: 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生活补助: 博士20万元每人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6万元每人分3年等额发放;全日制本科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 租房补贴: 新入户人员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为3年。 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应届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南宁 落户政策: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25万元生活补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购房补助: 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予以20万元购房补贴。 珠海 落户政策: 高校学生集体户内的人员;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而且毕业五年内。 住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3.8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全日制本科每人发放2.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3000元补贴。 创业补贴: 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武汉 落户政策: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毕业生。 租房补贴: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165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 购房补贴: 大学毕业生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 就业补贴: 就职于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每人补贴1000元。 创业补助: 在毕业5年以内在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 毕业 5 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 200 万元。 长沙 落户政策: 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租房补贴: 博士每人1.5万元一年;硕士每人1万元一年;本科每人6000一年,发放期限为2年。 40岁以下的留学归国博士每人5万元一年;35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的硕士每人1万元一年;本科每人6000一年,发放期限为两年。 对2017年6月21日起新进入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毕业生3万元。 留学归国博士、硕士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3万元。 未落户的留学归国博士、硕士首次购房且夫妻双方均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郑州 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生活补贴: 博士毕业生每月15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0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500元最长可连续领取36个月。 购房补贴: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创业补贴: 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西安 落户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生活补贴: 博士、硕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 4000 元、2000 元标准计发,最长补贴期限为 1 年。 租房补助: 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2年租住过渡期。租金标准建筑面积2.89元/平方米。 硕博人才奖: 在西安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每人1万元、硕士每人5000元。 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每人。 乐业补贴: 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1000元,乐业补贴将以电子补贴券形式发放,包含交通、通讯、美食、旅游、读书补贴等。 乌鲁木齐 落户政策: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不限) 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按其实际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 创业补贴: 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资助。不能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微创业项目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就业援助金。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兰州 落户政策: 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国内在校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住房保障: 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且所在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就业补贴: 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组织的引导10000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项目的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应届毕业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可按不同培训工种给予每人600元--2500元职业培训补贴。 应届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标准为不超过300元一次性职业补贴。 创业补贴: 应届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实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在创业地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银川
落户政策: 对大中专以上院校无论是否有就业单位的可申请落户;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尖端技术人才落户,辖区派出所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手续。 生活补助: “双一流”大学博士研究每年2.4万元,非“双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每年1.8万元,最高为三年。 “双一流”大学硕士每年1.8万元,非“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每年0.96万元,最高为三年。 “双一流”大学学士每年1.2万元,非“双一流”大学学士每年0.72万元,补贴期限最高为三年。 租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人才公寓,“双一流”博士入住不超过3年,非“双一流”博士入住时间不超过2年。 硕士研究生可申请面积为70m2左右的人才公寓,“双一流”硕士入住不超过3年,非“双一流”硕士入住时间不超过2年。 学士可申请面积为35m2左右的人才公寓,“双一流”学士入住不超过3年,非“双一流”学士入住时间不超过2年。 购房补贴: “双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12万元,非“双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8万元,非“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6万元。 “双一流”大学学士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6万元,非“双一流”大学学士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4万元。 共有产权房: 博士研究生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共有产权房“双一流”博士每年缴纳1.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赠与20%产权,5年后享有100%产权;非“双一流”博士每年缴纳1.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5年每年赠与17%产权,6年后享有100%产权。 硕士研究生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共有产权房,“双一流”硕士每年缴纳1.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5年每年赠与17%产权,6年后享有100%产权;非“双一流”硕士每年缴纳1.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6年每年赠与14%产权,7年后享有100%产权。 学士可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共有产权房,“双一流”学士每年缴纳1.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6年每年赠与14%产权,7年后享有100%产权;非“双一流”学士每年缴纳1.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赠与12.5%产权,8年后享有100%产权。 西宁 落户政策: 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允许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直接在人才交流中心落户。 创业补贴: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 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奖励。 创业期间每开发一个就业岗位并招录1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就业登记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拉萨 落户政策: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生活补贴: 2019年7月1日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住房补贴: 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区内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年内给予10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缴满一年即进行补贴 重庆 落户政策: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户口在学校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工作单位在重庆(主城区)内,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生活补贴: 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3万、硕士2万元、本科1.2万元。 购房补贴: 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硕士毕业生,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成都 落户政策: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先落户后就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人才优待: 高端人才奖励300万;分层分类提供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出入境和停居留、创业扶持等便利化服务。 租房补助: 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 昆明 落户政策: 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在实际居住的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 租房补贴: 为博士研究生学历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5000元、 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3000元,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00元。 购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创业补贴: 带动 3 至 5 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 补贴3000元;带动 6 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元。 贷款不超过15万,时间不超过三年,由财政部门按政策给予贴息。 贵阳 落户政策: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请在我市城镇落户的,可凭相关手续在人才中心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所在地或其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生活补助: 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与贵阳用人单位达成毕业后服务8年以上协议,在读期间用人单位可每月按最高2000元给予资助,并可协议给予一定比例或全额学费补助。 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符合贵阳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满足引进条件并与贵阳用人单位达成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在读期间用人单位可每月按最高1500元给予资助。 创业补贴: 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 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评论区一起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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