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看乔布斯05年在斯坦福的毕业演讲,常看常新,常看常感动。
他说:
在公众眼里,我非常失败,我甚至想着从硅谷逃跑。但有些事情开始慢慢地照亮我 —— 我仍然喜爱我做的事情。被苹果赶走没有改变它,一点也没有。我被驱逐了,但我仍然热爱它。我决定从头再来。
我当时没有意识到,但是事后证明,被苹果公司赶走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棒的事情。因为,作为一个成功者的包袱被丢掉了,它被作为一个「初学者」的轻松感觉所替代。我对很多事情都不再那么自信,这让我感觉如此自由,也让我得以进入生命中最有创造力的一个阶段。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创立了 NeXT 和 Pixar,并和一位优雅的女士相爱,她后来成为我的妻子。Pixar 制作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用电脑制作的动画电影 —— 「玩具总动员」,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电脑动画制作工作室。
后来,Apple收购了NeXT,我回到了Apple。我们在NeXT打造的核心技术变成了 Apple 复兴的关键。我和Laurence一起建立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非常肯定,如果我不被 Apple 赶走,这其中任何一件事情都不会发生。这件事本身是一味非常苦的药,但是我猜病人需要它。有时候,生活会拿起一块砖头砸向你的脑袋。不要失去信心。我很清楚唯一使我一直走下去的,就是我无比钟爱我做的事情。你得去找到你所爱的东西。
……
当年的乔布斯被赶出苹果时一定想象不到这些经历会在之后如何帮助他成长,顺其自然,我相信点点滴滴总会在事后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
一个人的转变是渐进的,每个成年人穷尽一生与自身的天赋和缺陷做斗争,学着如何去管理自己的天赋与缺陷,这是个漫长的成长过程,达利欧在《原则》中举例子把生活比喻成一场游戏,把每次遇到的失败或者问题比喻成一个个迷题,而解题和成长的过程就是收集宝石的过程。收集的宝石越多,我们决策的水平也会越高。
这的确是一场一生的游戏。
乔布斯定义苹果的成功说:“在苹果的 DNA 中,仅靠技术是不够的。技术与文科结合,与人文学科结合,计算机应该是完美的,就像一件艺术品。”我觉得这个观点很有意思。
电脑算艺术品吗?
乔布斯是艺术家吗?
不用说,电脑和雕塑之间有深刻显著的差异。最明显的一点是,雕塑是用来思考和阐述的,电脑是拿来用的。电脑是工具,因此它们应该“消失”,应该辅助你专注于自己的工作。从这个角度来看,电脑是“设计”的产物,而不应该是“艺术”的产物。精心设计的电脑可能会促进思考和创造力,用乔布斯的名言来说,它可能是“心灵的自行车”。但电脑本身不可能是一件艺术品,因为它不携带信息(或内涵),也没有观点。这样来想的话,电脑更像是一种乐器,而不是一段音乐。
但乔布斯似乎不这么看,他认为他做出来的产品有一种特殊的技术美,可以在计算机这种媒介中独一无二地实现,它本身就接近甚至达到了艺术的地位。
在《成为乔布斯》中作者有写,在皮克斯观察电影“玩具总动员”的创作时,乔布斯发现自己在敬畏“一件艺术作品的缓慢、成功和耐心的发展,它的创作者将长期存在。”乔布斯曾对他说:“当我们在苹果制造一台电脑时,它的寿命是多少?三年左右?但如果你的工作做得对,你创造的东西就会永远持续下去。”
他无法像比尔·盖茨那样,只是为了满足某个特定市场的需求,完全投身于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产品,因此当他回到苹果时,他是带着那种持久的成就来做的。他想拯救苹果并击败他的竞争对手,但他也想创造出体现一种美的产品,他比其他人更敏感,并通过它们传达自己的感性。
他其实一直渴望在艺术上的成功。
他曾说:“我们将使它们(产品)明亮、纯洁和诚实……这是我们的方法。非常简单,我们真的在为现代艺术美物馆的品质而努力”。
1984 年,他将 Macintosh 核心工程师的签名刻在机器内部;
1988 年,在旧金山戴维斯交响乐厅介绍 NeXTcube 时,他举起其中的一块电路板,称它为“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印刷电路板”。
他对美的热爱并不仅限于产品及其包装,还在于它们的呈现方式。
在其中一次著名的 Macworld 年度会议上,乔布斯带来了后现代主义戏剧制作人乔治·科茨(George Coates)上台演出,同时聘请了专业的艺术设计师为他的产品创造最佳的舞台。
可以这么说,他喜欢“设计”,但渴望更宏大、更感性的东西。
我想,通常艺术家都是素材和原料的整合者:在许多艺术形式中,离散的元素通过类似旋律,节奏、形式和色彩融合在一起,最后创造出超过他们部分总和的东西。乔布斯似乎相信这样类似的过程也适用于电脑。
美代表进步,即使是螺丝钉上用机械加工的表面也代表一种美。
在他之前,电脑是一大堆零件——你买了一个套件或一个蓝图,然后自己组装它们。这让我们现在看上去难以接受,但也暗示了一种新的艺术是可能的——就是通过极其复杂的技术的整合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芯片和比特,就像旋律和歌词一样,是可以一起流动最后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的。
乔布斯希望完美的技术设备可以是超凡或神奇的,它可以体现艺术的能量,不仅仅成为一种工具,甚至本身就可以是灵感来源。
对艺术家来说,让一件艺术品“合在一起”是很难的。技术的完美整合面临的挑战也很艰巨。“硬件”和“软件”这两个词并不一样,新的语言必须被发明和同步;必须设计或采购组件;必须建立从制造的物理世界到数字世界的桥梁,不完美的技术产品总是会演变成它们的组成部分,这会损害其中的美学统一性。
并且与传统艺术家不同的是,工程师必须着眼未来,猜测许多不同技术中的哪一个会在时间上重合,每一种技术都以自己的速度成熟。而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在公司大环境中通过雇佣新员工、确定优先事项和议程、收购公司或者创建团队等等来完成。
这个过程是很疯狂的,但乔布斯经常表现的好像就是这样。优秀作品的秘诀就是:非常严格的品味,再加上实现这种品味的能力。
他把自己和他的员工比作“艺术工程师”(artiste engineers),我很喜欢这个词。
要说乔布斯独特的品味从何而来?
毕加索、鲍勃迪伦、玛莎·葛兰姆、迈尔斯·戴维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阿梅莉亚·埃尔哈特、迪特拉姆斯、安塞尔·亚当斯、包豪斯、尤伽南达、铃木大师…都是他公开讲过的他灵感的来源。
他兴趣广泛,总以一种跨学术领域间传统界限的方式来锻炼自己的品味。从米开朗基罗跳到威廉布莱克再到禅宗佛教,乔布斯会思考什么是好的和重要的,以及为什么。
我尤其想讲讲包豪斯,乔布斯受到包豪斯运动启发,他曾一再强调苹果的产品会干净简洁。
包豪斯本就是一所将手工艺和美术相结合的艺术学校,他们的运作理念就是“创造一个“整体”艺术作品,里面包括建筑在内的所有艺术最终都将融合在一起。这场运动对包括乔布斯在内的许多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包豪斯运动的创始人之一赫伯特拜耳认为,美术和应用工业设计之间不应该有区别。作为这场运动的一部分,他的信念是“上帝在细节中”和“少即是多”,这绝对被苹果所接受。
乔布斯痛恨一切丑陋的事物,他的眼睛不会放过任何微小的事物,他总会去探寻每件事物的外形、品质和背后的意义。
他说的有句话我特别赞同:“品味是试图让自己接触到人类做过的最好的事情,然后试图将这些事情带入你正在做的事情中。”
我想到篮球禅师菲尔·杰克逊曾说过的一段话。
他说篮球像一段复杂的舞蹈,需要将球员的注意力以光速从一个对象转移到另一个。如果想要表现突出,你必须保持大脑清醒,全神贯注于场上每个人的行动。其中的秘诀是,不要思考,让平时训练的状态,自然地根据场上的状况流淌出来。
乔布斯能看到尚不存在,但应该或必须存在的事物。他的大脑不会被现实束缚,他能看到现实所缺乏的内容,然后着手改变现实。他的想法完全来自直觉以及内心的自由,因此他总能看到不同的可能性。
其实读《成为乔布斯》时我总会想到保罗•格雷厄姆写的那本《黑客与画家》,格雷厄姆说大多数生意的目的是为了创造财富,做出人们真正需要的东西。金钱不是财富,而只是我们用来转移财富所有权的东西。你向下沉沦或者向上奋进都取决于你自己,不能把原因推给外界。
说到底,公司不过是一群人在一起工作,共同做出某种人们需要的东西。
在佛教哲学中,生命常常被比喻成一条奔流不息的河,世间万物、每个个体都处于永恒的变动中。以这样的世界观来看,追求完美也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永远都不可能彻底完成。这个观点与乔布斯的个性完全契合,他永远不会对可能性设限,因此他的工作也永远没有完成的那一天。
所以说,为什么乔布斯算是艺术家?
我想借用苹果的广告“Here’s to the crazy ones”里的一段台词来回答:
向那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
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
你可以赞美他们,引用他们,反对他们,质疑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
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他们发明,他们想象,他们治愈,他们探索,他们创造,他们启迪,他们推动人类向前发展。
也许,他们已经疯了。
你能盯着白纸,就看到美妙的画作么?你能静静坐着,就听见美妙的歌曲么?你能凝视火星,就想到神奇的太空轮么?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
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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