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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的作品


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

荷兰, (1606-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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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年7月15日~1669年10月4日)是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早年从师P·拉斯特曼,1625年在家乡开设画室。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领域。






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






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明暗法,这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明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明暗是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的。






伦勃朗光线是一种普遍而善用的光线,用精确的三角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让其余部分隐藏于光暗之中,给人以稳定庄重的感觉。伦勃朗的油画一贯采用“光暗”处理手法,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对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他独到地运用明暗,他灵活地处理复杂画面中的明暗光线,用光线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画风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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