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发布,我国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已逐渐由投资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长久以来,我国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有赖于政府支持的相关科研机构及院校,但近年来企业在社会科技创新中所扮演的角色变得愈发关键。
企业既是新技术的主要需求者,同时还是新技术需求的最新捕获者、新技术发展的倡导者以及新技术发展的主要出资者。因此,部分企业实施体制与机制创新所创办的企业研究院,成为了当前我国创新体系中的一份中坚力量。
企业研究院是以企业为主体设立的研究机构,从本质上属于商业范畴而非纯粹的科研范畴,所以区别于一般科研机构及院校,其设立的初衷一方面是为企业提供技术,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拓宽利润空间,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更侧重于实际应用而非理论模型,致力于将研究成果转化到关键产品与服务中。
从分类来看,当前我国企业研究院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核心技术研究院,该类研究院的科研产出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地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研究院属于核心技术研究院,建筑行业内最典型的代表是各大央企的工程研究院,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第二类是战略性研究院,该类研究院为企业指明新兴市场开拓方向,把握国家政策风向,辅助企业决策,起到参谋作用。建筑行业内最典型的代表是中国建筑战略研究院,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应对宏观环节剧变下的挑战,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智囊团。
第三类是创导性研究院,此类研究院更类似于学术机构,其科研产出和前景不确定,科研方向主要在于新技术新方向的探寻,是企业创新的中坚力量。因此可能长期一无所获,但一旦实现技术突破,将会推动企业迅速掌握头部市场。
企业研究院与科研机构存在本质的区别,企业研究院是站在企业盈利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借助核心技术的攻坚、新兴技术的研发以及战略方向的决策,突破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与发展瓶颈,锚定未来发展重点与方向。而科研院所某种程度上更专注于研究本身,对科研成果落地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
我国企业研究院起步较晚,当前耳熟能详的企业研究院大多集中于互联网、高尖端制造等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例如阿里巴巴达摩院、腾讯研究院、京东大数据研究院以及微软亚洲研究院等,他们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人才培养等服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持续供能,也引领着科技的进步,推动着时代变革。
从国家角度而言,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成为了国家在“十四五”规划期乃至更远景时期的关键驱动力。在国际与国内双循环的背景下,我国企业更加需要持续孕育新兴产业与核心竞争力,方能应对层出不穷的不确定性与新挑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制度,国内企业研究院数量快速增长,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指明,2018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97万亿元,其中企业研究机构投入占比达到总投入的77%。到2019年,我国企业研究院已达7万家,企业研发人员超过410万人。
但建筑企业研究院的建设显得明显较为滞后。建筑行业是一个传统行业,从技术含量上来看,头部企业在技术实力上基本没有太大差距。虽然头部央企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但由于行业技术门槛较低,大量民营企业或者规模较小的国企央企也能在市场中分一杯羹。当前建筑企业研究院多集中于头部央企,其主要的研究方向在于建筑工程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属于第一类研究院,主要围绕核心工程技术的迭代与开发,相较互联网、高新制造行业,建筑企业研究院在成果的落地及科技成果的转化等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整体来看,我国建筑企业研究院仍处于孕育期。
从建筑企业角度而言,各大企业多有设立科技质量相关部门,但此类部门基本被视为职能部门而非创效部门,并未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由于建筑行业其本身劳动密集型的特性,近年来基本上难以看到革命性的技术性突破,导致行业门槛较低,行业内鱼龙混杂。同时无论是大型央企还是小型民企,反而更加依赖现金流与市场营销,对于科技研发的重视愈发淡化。就如前文所说,企业的最终目的是盈利,这是企业研究院相较学术科研机构差别最大的一点,那么建筑企业是否有必要建立企业研究院?建立企业研究院将为企业带来哪些竞争优势?建筑企业要建立哪一类研究院?
第一,企业研究院可以带来新的生产力与利润。建筑行业内竞争愈发激烈,下浮10个点到20个点投标对于某些头部央企而言已是家常便饭。某些重大工程的投标中,中小型建筑企业基本难以跻身,同一地区的大型项目的投标基本每次被相同的几个玩家所垄断,而这几家之间还需要通过持续的报价血拼争得头破血流,这种恶性的竞争环境下,建筑企业的利润始终难以攀升。但如果建筑企业通过建立企业研究院,实现了技术的突破,那么为企业带来的一方面可能是生产力的提升与成本的压降,进而拓宽盈利空间,另一方面可能借助领先专利为企业塑造独一无二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持续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
第二,企业研究院可推动新业务与新市场的开发。建筑业内有没有蓝海?这是每一个建筑人的疑问。从当前绝大多数建筑企业的科研实力而言,全新的市场难以开拓,但是既有市场内的价值延伸却是可以实现的。以工程总承包为例,每家企业都明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每家企业都说要做工程总承包,却少有企业真正做好了工程总承包。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只知皮毛,而不得其内涵,导致做工程总承包、做一体化交付成为了一句口号,却缺乏对该类模式研究与开发的载体。企业研究院则能够很好的承担这一职责。
第三,企业研究院可以作为企业的“智囊团”。由于企业研究院长期在对核心技术实施攻关与研究,对最新的技术与政策导向掌握得更加清晰,更加能把握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一个相对成熟的企业研究院不仅可以持续贡献科研产出并落地,同时能够承担战略研究的相关工作。企业研究院借助自身对行业的理解,对前沿技术的专精,给予企业高层精准的谏言,来辅助企业的战略决策,从而帮助企业更好进行未来的战略布局。
第四,企业研究院可以为建筑企业“走出去”夯击筑垒。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国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科技的竞争。借助新技术,输出“中国标准”,也是建筑企业实现“走出去”的关键一步。
整体而言,我国建筑企业研究院乃至企业研究院的发展仍处于孕育期。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技术突破是建筑企业拓宽利润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企业研究院的建立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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