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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美在哪里

当我们评价建筑美在哪里时,我们其实是在讨论建筑美学的概念。虽然建筑伴随人类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但建筑美学的出现却是20世纪的事情。是建立在建筑学美学的基础上,研究建筑领域里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


建筑美学这个概念是由英国美学家罗杰斯·思克拉顿最早提出的,他运用美学理论,从审美的角度论述了建筑具有实用性、地区性、技术性、总效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


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提出的建筑三原则——“坚固、实用、美观”。坚固是建筑本体的属性,实用是建筑最原始的需求,这两点有着更为广泛的共识。而最后一点,美观,这一点虽然大家都一致同意,但是却久久无法统一,对于不同的建筑的美与否,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答案。
 

建筑美学是对建筑物及其环境进行审美评价的学科,各个时代或建筑派别对于美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均衡、对称、巨大感、线条感、与实际生活的配合等都是建筑美学可能考虑的因素。

建筑的美观包含很多层面,有建筑本体之美、视觉感受之美,有与环境结合之美,与文化契合之美。美观的观念的转变与建造技术、建筑功能有着直接的联系,但从纯粹的艺术的角度而言,与其他艺术门类一样,建筑经历了不同流派、朝代的更迭,在今天也与现代艺术一样,没有确定的法则,不遵循固定的模式。

美学是一种心理需求,心理需求往往来自于生理需求。建筑最原始的美学是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它是一种封闭的、厚重的坚固的稳定感,是抽离于自然形态下,人造物的坚实感。例如贝聿铭设计的卢浮宫“金字塔”,虽然采用了轻盈的钢构玻璃,但是它四棱锥的几何体量,表达了极其稳定的空间感受。同时,映衬着卢浮宫完全对称的立面构成,四棱锥的玻璃金字塔,融入了轴线,给人带来更强的稳定的心理暗示。



实用与美观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矛盾的关系。


对于建筑师来说,功能流线的合理性,平面立面的对应性,体现着建筑的美。但是在大众观念下,建筑的美观与否,更多的停留在整体造型上。人们对于造型的追求在走向极端之后,必然会迎来变革。洛可可艺术、乾隆时期的官制艺术等等,将装饰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功能主义也要为建筑的千篇一律承担一定的责任。


著名的西班牙建筑师卡拉特拉瓦打破了实用与美学之间的壁垒,这也得力于他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双重身份,他对结构和建筑美学之间的互动有着准绳的掌握。他认为美态能够由力学的工程设计表达出来,他也成功的以自己的作品表达出他对于宇宙、生命和建筑的独到见解。



最后,建筑没有唯一的设计准则,也没有唯一的评价标准。不管是从设计的角度还是评价的角度,每当我们重提建筑的美与否,每当我们重提“坚固、实用、美观”的建筑基本逻辑,我们都必须同时兼顾设计师的创作与使用者的感受。


建筑是让人们生活更美好的容器,他所创造的物理环境以及给人们带来的精神感受,都是为了创造一个让人更舒适、更愉悦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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