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强条”判罚应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仅凭审查人员个人主观理解与价值取舍来判定。
2、 同时应遵守.谦抑性、从旧兼从轻等法理原则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法论建筑”(ID:uvw-37)。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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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或之后加载。 请查阅调试 WordPress来获取更多信息。 (这个消息是在 6.7.0 版本添加的。) in /var/www/html/wp-includes/functions.php on line 6121
导读:
1、“强条”判罚应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仅凭审查人员个人主观理解与价值取舍来判定。
2、 同时应遵守.谦抑性、从旧兼从轻等法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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