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绘画有所谓“妙而不真,真而不妙”的说法。这对速写来说,也是同样适用的审美要求。所谓“妙”,无非是艺术家对形象了充分体验、把握这之后,把客景观物和主观感受合而为一的艺术境界。其时形象往往已不是消极被动的描摹,而是一种创作性劳动的结果。由于速写是对着具体物象而进行的,所以比较容易被自然物象之“真”所迷惑。因此掌握好“妙”与“真”的关系,是画好速写的诀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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