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申报、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牵头起草、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人脸识别系统通用建设规范》与《人脸识别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已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相关立项计划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588号)于2021年11月22日正式下达。
为切实做好《人脸识别系统通用建设规范》与《人脸识别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两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参加到标准起草过程中,提高标准起草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质量,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海市地方标准《人脸识别系统通用建设规范》与《人脸识别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参编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
1.人脸识别产品、系统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
2.人脸识别产品、系统用户单位或涉及人脸识别应用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3.自愿参与标准起草工作,承认并遵守我国标准化法及相关管理要求;
4.能够完成牵头单位分配的标准起草或技术验证任务;
5.能够按时参加标准起草会议,并积极提交技术贡献和建议;
6.能够指派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标准的起草工作,认可技术代表所发表意见视同本单位意见;
7.按照约定的费用额度和协商一致的分摊方式自愿分摊一定的标准起草费用,为标准提供经费贡献,或提供用于人脸识别产品及系统检测评价的人脸数据资源,为标准制定提供技术验证数据支持。
二、报名方式
请申请单位填写附件中的《“人脸识别系统通用建设规范”与“人脸识别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参编单位申请表》,并于2022年03月1日前将盖章版的报名表扫描后反馈至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指定邮箱(feichuantong_gass@126.com)。并将盖章版原件邮寄或快递到以下地址(请在信封上标注“参编申请”字样):
200031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 检测中心
收件人:刘彩霞
联系电话:13501858751
三、工作方式
标准编制过程中将定期组织召开起草工作会议,对标准内容进行研究讨论。
四、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焦志皓
联系方式:18018583828、021-64336810-2168
E-mail: 18018583828@189.cn
附件
《人脸识别系统通用建设规范》与《人脸识别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参编单位申请表
点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告参编单位申请表 (提取码:GASS)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ID:saia2021)。大作社经授权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作社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