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设计人在这一期间成为炮灰。
在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时候,政府和审图机构相当于为设计分担了部分的责任,所以在一些问题出现之后,很多的业主都去投诉政府,一些实力不够的设计单位还把审图机构当成了公司的“总师室”。“责任分散”、“追责不便”,是施工图审查制度存在时一直都有的问题。
那么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真的能代替施工图审查制度发挥保障作用吗?这个问题目前可能还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纵观国内建设行业现状,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的“权、利”,与其“终身责任”严重失调,根本无法匹配;而近些年来行政文件里频频出现的“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已经造成了设计行业内的极大恐慌,很大一部分的建筑师、设计师都不敢签字,并快速流出建筑设计行业。
总而言之,国家要达到以“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代替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目的,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彻底解决设计人员或单位的权利责任问题;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保障制度,如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等,完善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针对“全面取消图审”这一大发展趋势,有设计“老鸟”如是说:
“利益相关:这事儿对我有好处。
起码我的竞争对手们——工作经验不足薪资要求不高身体好能往死里加班的新人们,更难抢我的饭碗了,他们签设计人之前得掂量掂量。
起码我的竞争对手们——什么图都敢出、什么条件都敢答应、什么工期都敢许的同仁们,再这么做之前也得掂量掂量。”
当全面取消施工图审已成必然趋势,在这新旧保障制度的“交接”过程中,只希望尚不完善的“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别让设计人在这一期间成为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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