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认真聊聊抄袭这件事

我们想认真聊聊抄袭这件事

此前,我们因没有严格审查,导致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高端的招聘,往往只需以最朴素的方式出现》文章中的部分视觉构成了对设计师童CC设计作品《翻”系列-街道原生态字体景观》的著作权侵权(“抄袭”行为)。在及时与原作者沟通之后,我们在此公开郑重道歉。这次事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设计师群体所处的创意行业里,究竟该如何界定抄袭和借鉴这一类话题的思考,于是我们与原作者童cc和其同事像羊一起,同时邀请到专业律师孙泉共同探讨,「抄袭」、「挪用」、「借鉴」,这些概念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设计师面对涉嫌抄袭时又可以如何维权?





店:我们怎么看待商业视觉设计领域中的抄袭、挪用与借鉴?

 

@像羊(小红书id)
假装成颜值博主的艺术创作者

像羊:这个问题其实讨论得很多了,苦主和案例都非常多,就在今天,我们又看到一个厂家抄袭我们的案例,我在这里就不再做概念的辨析和法律上的界定了。我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经过这么多了的讨论,业内为什么还没有形成共识?




我认为,“抄袭”就是个法律问题,如果只是所谓主观上抄了,那我就主观上骂回去。法律说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我觉得行,就咱们先都这么处理。具体表达怎么认定,怎么赔偿,这个是重点,但个案细节都不同。


“挪用”对我来说,就是个艺术手法,用的好不好另说,做的深一点的做文化的挪用,做的浅一点你就视觉表达上把一个东西放在不同场景下用,也有效果,在商业领域中用要注意别侵权就行。但“挪用”不是说你ps转到ai,因为这个词给人一种物理上“搬运”既视感。这就是个语言游戏了,咱们别扯这个。“借鉴”的话就更简单,就是你参考一下。人人可以借鉴,设计师找的意向图就是在借鉴。那么问题就是,借鉴到什么程度,我们产生了设计师的原创性?



店: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有什么发现?或者说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影响?


像羊:CC和我都是设计师,对商业设计的摸索也有七八年了,亲身经历和耳闻的侵权事件都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的调剂,这是一个很无奈的事实。可能是我们心态比较好,一直在维权。我们意识到,大家对于“是否抄袭”的争论会在三个层面:法律(著作权侵权事实的认定)、职业道德(设计师对于原创性的坚持)与大众期待(大众朴素认知和设计工作的差异)。






我们最大的一个发现是,维权者常被塑造成“歇斯底里”的形象。首先,这种情绪很重要,可以在互联网中能引起关注,尤其是在双方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处于弱势的一方这样做,有可能可以加快处理的进程。但负面作用也同样明显,有的时候吵着吵着,事情没解决,反而感觉跟失恋了一样。我们会偏向于一种平和而坚定的处理方式,情绪很柔和,诉求很明确。我们很无奈地选择了去人性化的策略,试图让讨论聚焦在“侵权”问题,而不对“人品”有过多揣测。

店:童CC在创作“翻”系列时是如何获取灵感的?

@童CC-平面设计师(小红书id)

门市部里修字的年轻大爷

童CC:这里我主要讲一下和今天的主题相关的部分:借鉴到原创,是一个设计师职业化的过程。简单来说,在个人学习领域内,不进行商用和公共传播,设计师个人都没什么问题。你尽管借鉴,这里的“抄袭”不是侵权,只是会培养设计师的惰性,不利于职业化。下面三张图我觉得可以很清晰地展现灵感来源到原创到商业应用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见水印

▲童CC个人练习作品

▲童CC商业包装应用

素材来源主要集中在我日常街头的拍摄记录、影视作品截图、Google 地图的中文语境地区的街景模式、Facebook 豆瓣的小组、话题,微博微信的碎片化资讯以及其他一些图片分享平台。我对这种拼贴式的,对于当代生活来说有一些陌生和矛盾感的东西感兴趣。原生的和未来的,对我来说都是很远,它们很混杂、很迷人。







▲右划查看更多  |  童CC作品《翻》
入选GDC Award2021 专业组E-e-3实验字形铜奖 
可能和我从小就会做一些拼贴以及个人兴趣有关,比如我在美院上学的时候做的王家卫电影字体的研究,再比如有点“过气网红”的赛博朋克风潮,日本乐队YMO对于东西方文化结合的探索。其实我着迷的就不是某种风格,而是那种文化的杂交。对于风格的借鉴模仿,很容易流于表面,而对于文化的浓厚兴趣会驱使我加入更多自己的设计理解在里面。包括我们很多客户都是来源于传统行业,希望做一些“新与旧、东方与西方”的碰撞。




因此,我的设计中有很强的个人设计语言,怎么说呢,抄袭我的作品,就好像在抄袭我本人一样的感觉。从借鉴到职业化的过程,不是让每个设计师都成为一样的商业设计师,而是要形成自己的设计语言。对设计行业,对商业市场,都会多一点丰富性,不是么?

店:设计公司如何在流程上规避抄袭?

阿信:可以在方案审查时增加一个灵感溯源流程:总监在审设计师的设计稿件时,必须得有两个画板,一个是设计师自己创作的设计方案,另外一个画板是MoodBoard,设计师需要将自己的Reference参考图放置在MoodBoard中,总监可以溯源设计参考,同时也能判断设计师的找图思路是否符合项目需求;





店: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方式?

阿信:

①. 还可以树立原创的团队价值观:公司管理者需对团队树立原创重要性的公司文化,将上述设计审核流程写入公司管理规章手册中,制定明确的惩罚制度,提高设计师的道德修养。但如若抄袭事件依旧发生,公司仍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证明审查流程仍存在漏洞,需要主动承担责任,不能变成针对个体的甩锅行为,反思公司的流程和管理问题,对涉及人员也需进行批评教育,适当惩罚,但更需要予以正确的引导;







②. 对团队进行抄袭相关内容培训和科普,将此环节纳入新人入职培训的环节中,让团队每一个成员都对抄袭有明确认知,避免低级错误产生。

③. 另外就是需要多看,自己看得多了,有没有跟哪些作品相似自己就能判断,这里分享一些可以看作品的平台和收集图片的工具给大家参考。




▲想要获取灵感的小伙伴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店:在法律层面,「抄袭」、「挪用」与「借鉴」,这三者有何不同?

孙泉:从法律层面去讨论抄袭、挪用与借鉴,首先应当确定议题对应的法律规定。设计行业是一个盛产知识产权的行业,其中著作权占比多数。要明确区分抄袭、挪用与借鉴,不妨从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出发,铢分毫析。
“抄袭”本质上是著作权法中的复制行为,作品的著作权人(多数情况为作者)享有对作品进行复制的权利。著作权法第53条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构成侵权。业界所述的“抄袭”应当是没有获得许可的复制,是一种侵权行为。






“挪用”是一种对作品的使用,该种使用如果是行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则需要获得许可,负责将构成侵权,但有一些特殊情况除外。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确定了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即作品使用人是以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十三种方式使用作品的,可以不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不需要支付报酬,只需要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挪用”只要是一种合理使用就不构成侵权,但极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构成“抄袭”。




“借鉴”解释起来最复杂,所对应的法律专业术语与理论也最晦涩难懂。要说明白借鉴,首先必须明确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著作权法保护客体是作品。保护的是对作品中思想的表达。如何区分思想和表达,不妨通过一个例子,更加具体形象。英雄联盟和王者荣耀是两款极其相似的游戏。相似之处是其游戏模式,即moba类即时战略游戏。这种游戏模式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而其中的美术元素,包括地图的构画、人物模型的样式、技能的特效等,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即表达。








所以在生产活动中,如果“借鉴”的是一种创意,随后通过自己的方式,做出具象化表达,那就是不构成著作权法项下的侵权的。相对的,如果“借鉴”的客体就是一件完整的作品,那就是著作权法中所说的演绎。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演绎已有作品,对新产生的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借鉴”的客体是一件完整的客体而不是一种创意时,就需要获得原作品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

店:被侵权之后可以采取怎样有效的解决方式?

孙泉:被侵权之后如何解决一直是困扰众设计师的难题。发现涉嫌侵权的行为后,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操之过急。不能放任不管说的是应当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方便与侵权方谈判。虽然法律对设计师提供了保障,但是诉讼永远是最后一条防线,如果可以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一定是最好的。谈判期间也要时刻留存好沟通的记录,保护自己。至于不能操之过急,说的是设计师在不能确定对方是否侵权的情况下,切勿直接在公共场合发声指责对方侵权、抄袭,甚至恶言相向,不然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不确定是否被侵权的情况下,想要发声,也可以通过只说现象,不说结论的方式,公示涉嫌侵权的事实,保证之后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店:在不确定是否构成抄袭的情况下去发声会面临什么样的潜在风险?

孙泉:由于抄袭的界定很难, 目前,国内对于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基本遵循“许可+付费+标明出处”的原则,意思是,如果疑似抄袭方符合法律规定的著作权合理使用,且告知原作者得到许可并标注了出处、支付了原创者费用,就不会构成侵权与抄袭。



再加上,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也就是你最终呈现的作品状态,而并不会保护创作技巧和方法,以及创作者的思想。这也就是为什么创意的抄袭如此难以维权。


而在抄袭罪名为成立之前就发声,是存在着被告诽谤罪的风险的。不过诽谤要定罪也是很难的,通常情况最多的是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而诽谤罪成立的四大标准如下:
①、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②、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③、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④、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就是说同一条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或被浏览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了五百次以上。




归根结底,法律无法改变人心,只是老生常谈的对道德的最低要求。在艺术创意行业中,我们更需要坚守自己的信念,选择正义的观念,从自身规范,做到诚信作业。与此同时,职业道德之外,我们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与理性的态度,共同完善设计工作溯源审查机制。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探讨,我们一同献计献策,优化行业的风气。





撰写:荔枝 Mona 阿信 童CC 像羊 孙泉
文章排版:L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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