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链长制”的成因
链长制的出现并非偶发事件,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自然结果,是一种应对“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而推出的产业管理新方法。
改革开放至今,在全球化的扩张阶段,中国的产业融入了全球供应链,我国一批有技术、有资本、有魄力、有品牌、有管理能力的企业与时代发展的脉搏同频共振,一大批本土领先企业率先发展起来,在建筑行业中,也崛起了一大批优秀企业。
但是,2018年以来,中美摩擦、新冠疫情、逆全球化趋势使得不少企业被动地面临供应链重组的挑战。“断供”、“制裁”、“审查”屡见不鲜,也不只是科技龙头企业面临产业链“断供”风险,被“卡脖子”和列入“制裁名单”的也有不少是建筑企业。除了“断供”和“制裁”,在整个进口原材料-生产/组装-出口这样的产业链条中,其他提供终端产品的企业的原料进出口成本都大幅增加,供应链各接口同时面临多项风险。贸易摩擦至今,根源在于供应链中我国企业多处于劣势地位,很显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都认识到在供应链中中美地位不平衡,日益重视产业链安全。
其次,疫情对我国原有产业链产生了较大冲击,外贸出口企业订单大大减少,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熔断”、国际运输物流堵塞事件屡见不鲜,供应链时有断层,极大地影响了国际货运效率。逆全球化和新冠疫情后全球产业链面临着重组、松动和断裂的态势,不少政府和企业都在重新梳理供应链,寻找在国内产业链环节的替代品,发展自身掌握能力更强的内部供应链,政府也将稳产业链供应链问题被置于优先级别极高的工作层面。
最后,我国迈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人口红利减弱、FDI降低、要素成本增高、同质化竞争激烈、利润下降,产业链加速外迁和产业转移是一个必然趋势。政府有关部门也逐步认识到要推动产业正由简单的物理空间集聚向内生培育进阶,也就是进入创新突破阶段,即更有序的阶段,倒逼本土企业的竞争战略从低成本战略转向应用基于创新的差异化战略。建筑工程行业同样如此。
简而言之,第一,中美摩擦直接暴露了中美两国在供应链上的差距;第二,疫情对原有产业链产生了较大冲击;第三产业链加速外迁和产业转移是必然的。前两者作为外因直接暴露了中国对产业链的控制力不足,显示出我国部分产业基础能力弱,以致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产品和零部件被人卡脖子。疫情和逆全球化趋势导致国际市场间的正常循环难以维系,综合三者结果,中国政府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必然。
▌2. “链长制”的目的
“链长制”的目的就是倒逼政府改变职能,企业转变发展模式。因此,可以认为“链长制”是中国地方政府为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产业管理需要,对其产业政策形态所做的突破性尝试,旨在帮助构建自主可控的供应链分工。企业采用差异化战略并进入创新突破阶段,基本目的是建立链条完整的产业链,在涉及国计民生的核心领域加速实现产业链“国产替代化”,产业链链长制应运而生。
传统产业链是因工序及分工差异形成的,以产品的投入产出相连接,因此各环节上产业链长短、生产系统的承载能力、复杂程度和多跨越的地理空间各不相同,各工序可能分布在多个企业,为“链式”结构。施行链长制后,链上企业不再处于单一节点,节点企业之间也不是单项的投入产出关系,彼此之间的连接方式更为灵活,分工基础也不在固定,而是更为立体、可转换的生态体系,能够基于实际项目快速重新组合。
产业链链长制是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政府、行业协会作为发起方,担任链长,负责选定产业链和链主、制定产业链规划、整合产业资源、强化要素配置,复合区域内相对独立的企业,构建成一个点、线、面、体的产业生态共同体,实现产业链有机融合。以建筑产业为例,“点”就是建筑工程产业链上所有相关企业或各类型工程项目;“线”是由相关企业或项目形成的单一产业链;“面”是相关产业链聚集后形成的产业集群;“体”指的是融合若干产业集群及相关联的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创新链、服务链的产业链生态共同体。
产业链链长制形成的基础是产业集聚,焦点是产业链生态,目标是实现产业链融通协作发展。狭义来说,链长制的目的是解决市场循环关系不够通畅的问题,链长制的目前就是将存在着一系列妨碍市场潜力发挥、影响产业链正常循环的技术和体制障碍排除。简单以疫情初期各地推动复产复工为例,动员机制和要素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避免出现“缺个零件,停一条生产线”现象,统筹安排疫情管理、招工、原材料供应、用电、物流、融资等问题。
中国经济正在从利用他国市场进行出口导向的“客场全球化”,转向利用本国市场为主的“主场全球化”。制造能力过剩、创新能力不足,是我们长期发展的技术短板;要素市场化发育、发展不足,尤其是土地市场、资本市场甚至高级人力资本市场发展的落后状态,则是我们长期发展的制度短板。
从“链长制”的各具体构成主体来看,“链长”一般由地方政府或者产业协会担任,通常是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利用政府协调能力突出、人脉资源广泛等优势,高屋建瓴地从顶层设计等方面促进产业链的形成和巩固发展,一般来说主要负责牵头负责一条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等工作,在地方最高层面保障各个产业链的完整、稳定和持续发展。在“链长”的基础上,企业是每个产业链中的一环。
对于链主的定义,学界的观点各不相同,较为公认的观点是在产业链、供应链中位居核心或主导地位,能够掌控整个价值链条中最有价值部分并拥有最终话语权的企业。从具体实践经验来看,产业链、供应链上的每个企业都有可能成为链主,但是需具备以下基本特征:具备链上其他企业无法模仿的核心竞争优势,核心优势可以是对某种资源的绝对控制,例如营销网络、成本优势、专利技术、独特资质;在产业链中具有不可能替代性,链主一般是独一无二;有能力去整合和协调产业链、供应链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成长。因此,产业链的自主可控能力也表现在对链主的控制能力,培育国内领先企业成为链主就能借助链主话语权有效引导资源配置,从根本上保障产业安全。
链长需深度把控产业发展,当好“头雁”。链长制要求链长立足全局,深度参与,把规划提高到新的层次,制定融合了产业与区域的产业规划,注重对产业链的深入和精准的研究,“精准研究”才能精准定位——通过调研梳理产业链发展现状,研究制定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掌握产业链重点企业状况和产业链各环节对外依赖状况。链长制也对担任链长的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要求更高,与过去相比,地方政府将从过去直接挑选产业(例如建设并提供好的区位条件、税收条件来招商引资),选择其意欲扶持的企业目标对象,并倾斜地进行资源配置和产业管理,转向维护产业链运行、协调产业链联系、促进产业链现代化为中心。其次也明确一把手亲自挂帅,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产业转型。推行链长制要有明确的侧重点,因地制宜出台工作方案和计划。
从目前各省市试行链长制的情况看,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旨在营造一种适合产业自适应发展的良好生态。总的来说,需要尊重“链主”和链上的其他成员,做好服务;加强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选拔培育有潜力的链主企业;识别产业链上的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计划,引导链主企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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